第442章 作案經過(2 / 2)

範詩瓊來過學校幾次,所以她知道學校大門和宿舍是有監控的,因此凶器如何帶進去成為了她的難題。

恰好在這個時候,她想起了自己要給範詩雅買生活用品,當即她腦子靈關一閃有了一個主意。

她先是在網上的一家店買了斧頭和刀,收獲地址寫的正是學校,收件人也是範詩雅。

隨後,她打電話告訴範詩雅,自己護林的斧頭壞了,買了個新的,但是因為林區這邊離市局有些距離,所以她想把東西寄到學校去。

範詩雅不疑有他,案發前一天她收到東西之後就帶回了宿舍。因範詩瓊的要求,她還打開了箱子查看了裏麵的斧頭和刀。

當天晚上,也就是案發的前一晚,鄧敏娟因為陪酒,她是淩晨回到宿舍的,那時的她很累,所以回去之後也沒察覺宿舍有這些東西便倒頭就睡。

直到案發當天早上,範詩雅叫鄧敏娟去上課,她太累沒搭理便繼續留在宿舍。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鄧敏娟在範詩雅離開宿舍之後卻睡到了她床上。

可能是當時宿舍外麵的學校要去上課,所以很吵,為此鄧敏娟用被子蓋住了自己的腦袋,這樣一來,但範詩瓊潛入宿舍時,發現範詩雅的床上有一個人蒙著被子在睡覺。

看著眼前蒙著被子的人,範詩瓊心想剛好讓對方在看不到她的情況下死亡,這樣她也就沒有心理負擔了。

帶著這種想法,範詩瓊從箱子內拿出刀和斧頭,接著她先是一刀刺向對方的心髒,而後為了確認她有沒有死亡,範詩瓊掀開了被子。

但是,被子下麵卻是一張陌生的麵孔,這讓範詩瓊意識到自己殺錯人了。雖然她當時有些慌,但更多的還是憤怒,為此,她拿起斧頭朝鄧敏娟身上劈砍。

隨後,為了擔心快遞單泄露消息,她花了點時間將箱子上的快遞單刮幹淨。至於她為什麼不將箱子帶走?很簡單,因為她知道宿舍大門有監控,帶著箱子離開肯定會被我們發現。

而做完這些之後,範詩瓊知道殺錯了人,而且這是命案,我們警方肯定會過來找凶手,所以她必須盡快殺了她妹妹。

於是,範詩瓊將刀和斧頭從宿舍丟到下麵的草坪,接著再下來撿走凶器,並留在學校內尋找殺死她妹妹的時機。

而這個時機很快就來了,案發之後的範詩雅雖然被我們叫去問話,可是之後她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單獨一人跑去了湖邊。

麵對這個機會,範詩瓊當然不會放過,她很快跟了過去並殘忍將對方殺死。但是她沒想到自己作案時候劉斌來了,因此她現場還沒處理完就匆忙離開,這才導致我們在湖邊發現了一個腳印。

聽完範詩瓊的訴說,我想了想,發現這其中沒有漏洞,雖然我不明白鄧敏娟為什麼當時跑到了範詩雅的床上做了替死鬼,,但這並不影響對範詩瓊的定罪。

不過,此時我卻想到了另外一個關鍵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