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撤不了“斜封官”
春秋
作者:一凡
唐中宗時期,安樂公主、長寧公主及韋皇後的妹妹郕國夫人,上官婕妤、上官婕妤的母親沛國夫人鄭氏,尚宮柴氏、賀婁氏,女巫第五英兒,隴西夫人趙氏等人,大肆受賄,為人謀官。不管是屠夫酒肆之徒,還是奴婢之流,隻要向這些人送上三十萬錢,就能繞開組織部門的考察,直接得到由皇帝親筆敕書任命的官位。由於這種敕書是斜封著交付中書省的,所以這類官員被人們稱為“斜封官”。
當時,“斜封官”都是不通過中書省、門下省而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兩省長官不敢過問,隻是將任命文件向有關部門傳達而已。
唐中宗的弟弟唐睿宗上台後,景雲元年(710年),宰相姚崇、宋璟及禦史大夫畢構建議把先朝任命的“斜封官”全部廢黜,獲得睿宗同意。九月十五日這一天,睿宗罷免了幾千名“斜封官”。然而,第二年殿中侍禦史崔蒞等人又對睿宗說,“斜封官”是先帝任命的,現在一下子全部免職,會帶來很大的民憤(其實應是“官憤”)。睿宗於是又下令:這些“斜封官”可以量才敘用。可見,這樣的幹部由於盤根錯節的關係,能上不能下,要徹底解決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