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1月號晚上你在幹嘛?有人看到你的車子在江北區出現,昨在漢江現的死者當時就是上了你的車子,不知道你能否解釋下。..”
“我不記得了,好幾之前的事情誰還記得那麼清楚啊!或許可能在江北,也可能在其他地方吧!我們開的士的不就是滿大街亂跑嗎,如果懷疑我們請你們拿出證據,現在是你們懷疑我們,是你們證明我們犯罪,而不是我們證明我們沒罪。”
對於對方的表現陳誌豪很滿意,隻要開口話就行,他最怕的就是對方閉口不言,那樣他們想問都問不著,現在這樣再好不過了,口才好有時候也不見得是好事。
多錯多,不不錯。
“李哥重點審下他。”陳誌豪低聲對李了一聲,而李接到陳誌豪的信息也點了點頭,對這位嫌疑人道“這位先生現在我們懷疑你和一起凶殺案有關,請你配合我們的調查,對你造成的不便還請諒解。”
“你們沒有確鑿的證據憑什麼抓我?要抓我請出示逮捕令,否者我有權拒絕和你們的配合,現在我要開工工作,請你們讓開。”
對方反抗越激烈李等人表示越舒服,還真當他們爾特別調查一組警員和其他警察一樣呢?他們是有總統特別允許的,隻要他們有理由懷疑那都可以先執行逮捕,隻要之後給出的理由合理就成,所以特別調查一組就是專治各種不服。
你橫行啊!抓回去關你四十八時,至於理由太簡單了,隨便按你一個妨礙執法你又能如何?還不是得乖乖受了。
“這位先生你或許還不知道吧?他們可不是一般的警察,而是爾特別調查一組警官,他們逮捕懷疑的人是無需立即出示逮捕令的,這是你們樸槿惠總統特別允許的權利,這一點連我這個外國人都知道,沒想到你會不知道,我建議你還是乖乖配合他們調查吧!要不然協助調查可能就要變成妨礙公務了,要是被當成殺人凶手就更不好了。”
對於陳誌豪的提醒這位男子瞬間皺眉;苦悶,不過總算沒有再拿出他知道的法律常識來為自己辯解,或許他也知道自己越激動暴露的信息越多吧!此時反而平靜下來。
“你們把他帶回局裏,我和誌豪I開的士車回去。”李對身後的兩位同仁吩咐一聲,既然鎖定對方是嫌疑人這的士車必須帶回去好好調查,或許還會有新的現,看三位離去之後李才對負責人繼續道:“這輛車我們需要開回去調查,對你們造成的影響我們隻能感到抱歉了。”
搞定這邊的事情之後兩人也坐上的士車往警局移動,在車上李對陳誌豪詢問著“誌豪你能告訴我他有多大的嫌疑嗎?我看他也沒什麼問題啊?”
“三點,第一點就是對方看到我們出現時他眼裏閃過的慌張;害怕,這和其他三位滿眼的疑惑大相徑庭,這明對方是知道我們找他們是幹嘛的。”
“第二,你有沒有注意他左手背上的傷疤,看傷勢應該是這幾才受傷的,而你們之所以懷疑金泰勇I出了因為從死者身上找到他的照片外,最大的疑點不就是他手背也剛好受傷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