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誤會,哥們我的性取向絕對正常,之所以會被那男孩子吸引了目光,是因為我看到那男孩子的狀態很奇怪,眉宇間盤旋著一道無形無質的黑氣,就是傳說中的印堂發黑。
當初宋春明那小子被野仙上身的時候,也有這種狀況,不過比眼前這小子嚴重多了,所以我就猜想:眼前這小子跟當初逃掉的那隻野仙會不會有關係。
但很可惜,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這小子的身手雖然不錯,但絕對比不上之前宋春明那麼牛轟,在四個混混的招呼下,他被打得遍體鱗傷,不過看得出來,這家夥很會打架,雖然受的傷不少,但每每都能避開要害部份,所以就算以一敵四,也沒有倒下,這種情況下,如果那隻野仙真的在他身上,他要收拾這四個混混應該跟玩似的。
事情的真相不像我所期望的那樣,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這小子要挨揍,而我也要繼續毫無線索地尋找那隻野仙,不過暫時沒有發現它出來害人,這終究是好事。
這場架打得風生水起,斷斷續續地起碼打了近五分鍾,本來我是有心製止的,但看現場的人們全都抱著看熱鬧的心態去圍觀,我就放棄了這個念頭,本來我就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打起來的,而且那四個混混看起一凶狠,其實也沒有什麼本事,膽子也小。
所以這事情應該也不會鬧得太大,他們隻是想討個彩頭,不想在這麼多人麵前落了麵子而已,這樣的事情我管不管都沒有什麼分別。再說了,我一個毫無背景的大學生,還是小管閑事為好。
不過很快我就開始為自己的選擇而感到恐懼,我竟然會袖手旁觀?也不知道是社會的原因還是自己的原因,不知不覺當中,我們開始變得冷漠,或許,這叫成長,但代價卻是讓自己對自己感覺到陌生。
思紂之下,我選擇了報警。
沒過多久警察就來了,警察簡單地了解了一下發生爭執的原因,當場核對了一下五人的身份,在一旁看熱鬧的我發現了一個很搞笑的事情,就是那個被打的小子的名字竟然叫高仁。
我實在想像不出來,給他改這名字的人,是抱著怎麼樣的一種心態起的名字。接著,警察將五人連同網吧的老板帶走了,看後者那一臉哭喪似的表情,很有可能這是一間黑網吧。沒有熱鬧可看之後,我又重新開始上起了網,直到太陽升起,我才離開網吧回了學校。
接下來的日子,說不上一凡風順,但也過得十分悠閑,那些鬼啊,妖怪啊,僵屍啊什麼的都沒有跑出來瞎晃,陰司殿也沒有給我下發什麼任務,我天天就在學校裏呆著,日子就像前列腺病人的尿一般,瀝瀝拉拉的,到新生晚會那一天為止,我隻出過一次校門,那是因為鐵娘芷出院了,我陪她去給福伯道謝。
隨著課程的展開,我們剛上大學的期待一點點被衝淡,大半個學期就這樣過去了,沒有絲毫出彩的地方,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新生晚會上華子一首《野蜂飛舞》秀手速秀成了校園男神,在校園裏走到哪都有人認得他,這讓老是跟他在一起的我感到十分困擾,明明我就不是吃玻璃長大的,怎麼感覺在他身邊我總像是透明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