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品酒大會(1 / 2)

詩曰:“洛陽春日最繁華,紅綠陰中十萬家。”

光和六年(183)三月,洛陽城裏異常熱鬧,人們川流不息,然而最熱鬧的還是開陽門附近的一家酒肆。熙攘的人群圍在這家酒肆門口,門口放了一個酒桌,上麵放了三個酒甕和一疊碗,不遠處三個長凳連在一起,顯得格外突兀,旁邊掛著一塊布,寫著“品酒大會”四個字,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站在酒桌旁,猛敲手上的銅鑼,他們便是這家酒肆的雜役,男的叫杜虎,小名狗蛋,今年十八,是酒肆廚師杜五的兒子,女的叫趙英,店裏都叫她小英,今年十六,是掌櫃趙昂的女兒。

“哐哐哐。。。”眼看人越來越多,小英感覺快到時候了,放下銅鑼向狗蛋使了個眼色,鑼聲立停。

“來來來,走過的路過的不要錯過,洛陽城最好的酒‘英雄醉’免費品嚐咯!此酒香醇可口,保準各位嚐了之後回味悠長!”狗蛋指著旁邊三個凳子,扯著嗓子喊著:“若在場的各位誰能喝下三大碗還順利從這板凳橋上麵走過,本店願奉上一千錢!”

“兀那小子,在場那麼多人,你給得起嗎?”人群中發出一聲暴喝。

人群立馬嘈雜起來,都紛紛表示懷疑。

“說話算話,決不食言!”

隻見剛剛的聲音又道:“小子,我喝酒從不下五碗,你這一千錢等於白送,你確定如此?”

“那是當然!我家少東家說了,這‘英雄醉’乃是極品烈酒,能喝的了三碗並順利從板凳橋走過的必然是英雄好漢,奉上一千錢結交一位英雄好漢,自然是值得的!”接著他又話鋒一轉,道:“隻是這喝酒也有喝酒的規矩,便在這板上”

說著他從旁邊拿來一塊木板,道:“諸位,請安靜!品酒馬上開始了,請聽規矩,也請諸位一起做個見證!”說著將木板在麵前高高舉起。

接著小英上前一步,大聲道:“品酒大會每十天一次,為期一個月。這第一條規矩便是:每日三甕酒品完,品酒大會結束。第二條規矩便是:不能浪費,凡是將酒吐出來,或者滴下來的,視為退出。這第三條便是:每日隻提供兩千錢作為獎勵,也就是說,隻有前兩個喝三碗順利從板凳橋走過的英雄才能獲得一千錢。這第四條,喝一碗走一遍才能喝第二碗,依此類推。第五條:每人隻能品酒一次!第六條:為保證公平公正,將由我拋繡球決定品酒順序。”

她說著就轉身拿起一個大紅繡球,而旁邊狗蛋手腳利索地拍開了第一個酒甕的泥封,隻聽小英又道:“我要開始拋球了,接到繡球的請上前品酒,第一個品完了再來第二次!”說著就要拋繡球。

隻見紅光一閃,繡球已在兩丈高以上,眾人紛紛向繡球移動,場麵一陣騷動。

僅一盞茶功夫,隨著旁人一陣唏噓。一個三十多的男子懷抱繡球從人群中走了出來,一身麻布衣服還算幹淨,徑直走到小英麵前,將繡球換給他,拱手道:“在下審固,有幸成為第一個品酒的!有勞姑娘!”

“請!”旁邊狗蛋早已倒滿一碗酒拿上來,接著又道:“這酒比較烈,請客官慢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