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政府對企業研發直接補助的促進效應分析(1 / 3)

中國政府對企業研發直接補助的促進效應分析

經濟研究

作者:閆境華

[摘要]:凱恩斯主張政府采取調整財政政策的方針,政府R&D支出就是凱恩斯財政政策在中國經濟的運用,通過增加政府研發補助,提高企業研發的效率。企業作為創新的主體,提高企業研發水平有利於提高國家整體創新能力,考慮到研發活動的重要性以及“市場失靈”帶來的影響,政府已成為推動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力量,最重要的激勵政策之一就是直接補貼。 在信息對稱的前提下,政府對企業直接補助可以降低企業成本,促進大中小企業的研發積極性,但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不僅會出現“偽研發”,直接補助對不同企業產生的效益也是不用的因此,研究我國政府對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研發投入 政府研發補貼 財政政策

一、問題提出

財政政策應怎樣來引導和激勵經濟增長一直是大家關注的問題。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GDP增速從2008年的9%逐年降至2014年的7.4%,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大內需已經全麵啟動並付諸實施。同時,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4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會全會上指出,政府要給創新助力,創新有助於增加企業的就業者收入,同時也有利於使研發投入得以;雖然世界貿易組織對發展中國家的政府部門的規定,不能替代進口和國內企業,給國內企業提供補貼,但是研發型補貼作為國家的不可起訴補貼仍然可以繼續實行,為此,通過政府資助研發性補貼提高企業競爭力,成為了愈加重要的手段。

很多國內學者認為,政府的研發補助對企業的創新具有促進作用,然而國內也有很多學者對於其作用進行了另一麵分析:從所有製角度分析政府補助研發經費對企業創新績效產生的作用,表明,政府的研發資金和企業績效之間的關係是非線性的;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他們通過分析企業研發與政府補貼之間的博弈行為,建立了一個甄別機製,使政府能通過這個機製夠較準確識別企業研發行為“真偽”,並且引入政府稽查和處罰變量,討論在最小化行政成本約束條件下怎樣實現政府對企業“偽研發”行為的甄別;運用回歸分析,得出政府研發資助對於大、中型國有企業創新績效的提升更有幫助,而對中等規模國有企業的創新績效提升的幫助並不大,相反,政府R&D支出對民營企業、三資企業的創新影響和企業規模間的關係呈現出一個倒U形,企業的規模太大或太小將都不利於其績效的提升。

理論上來說,政府R&D投資有兩種影響:其一是增加政府R&D支出會“擠出”私人研發投資,呈現替代關係;其二是增加政府R&D支出會吸引更多私人研發投資,呈現互補關係。所以從微觀企業角度,我們則思考下列問題,政府R&D支出與私人投資替代與互補哪一種關係較強烈?政府R&D支出的作用機製又是怎樣的呢?政府支出“擠占”私人支出的程度是多少?

二、政府和企業進行研發投入的動機分析

1、政府R&D投資動機

一般認為,研究和發展分為三個階段:基礎研究,目的是獲得基礎知識;應用型研究,其與工程有關,開發研究旨在將產品和工藝帶入商業化使用。

基礎研究中的生產知識,其巨大的外部性以及非排他性導致以政府為主體的“培育性的科技環境”研發的主要動機變成了為基礎研究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來填補社會個人和私人企業在基礎研究方麵的不足之處。第二階段,雖然知識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排他性,但是其產品卻具有正外部性例如偷生意效應、消費者剩餘效應、研究與開發效應。在這種情況下,創新對社會福利的影響不是完美的帕累托改進,受到其他創新者正在獲得的利潤的激勵,大多數資源可能被投入到研發之中造成經濟的均衡增長率高的沒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