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金融機構支持農村經濟分析(1 / 2)

金融機構支持農村經濟分析

經濟研究

作者:聶天源

[摘要]:農村信用社作為我國農村主要的金融機構,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過程中,發揮了主力軍的作用。同時,經濟結構調整、金融深化以及加入WTO的背景下,農信社在支農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已初顯端倪。試圖就農信社支農工作麵臨的矛盾,提出解決支農工作矛盾的現實選擇,發揮農村金融主力作用進行一些探討。

[關鍵詞]:金融機構 支農 完善製度

一、農村信用社當前支農工作中麵臨的主要矛盾

(一)自有資金不足和農村、農業發展大量資金需求的矛盾。受政策因素和自身內部管理以及外部傳染風險影響,農信社組織資金日益困難,缺乏支農後勁。在政策方麵,我國許多現行製度不利於銀行間公平競爭。如國家規定國有大中型企業、財政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保險公司的有關款項不允許存在信用社。在自身內部經營方麵,農村信用社服務手段單一,信用工具落後,金融創新困難重重,市場競爭力弱。在外部經營環境上,由於受清理整頓農金會的影響以及部分商業銀行不正當的競爭宣傳,農信社信譽受到貶損,公眾支持率下降,存款逐步向商業銀行轉移,市場份額呈下降趨勢。同時,地方政府行政幹預依然存在,縣聯社和農信社回旋空間不大。以上三個因素使農信社組織資金難度加大,自有資金不足,隻有依靠人行發放再貸款支農。一旦人民銀行收回再貸款,農信社則釜底抽薪,發展步履艱難,而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不僅需要農藥、化肥等生產資料資金,而且還需要供銷、加工等環節資金需求。農信社自有資金短缺,直接製約了農業投入,無法保持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持續性、穩定性。

(二)貸款的手續繁瑣與農業生產的及時性的矛盾。盡管我們鼓勵積極發放擔保和小額信用貸款,但由於風險因素的製約,目前農信社貸款種類仍然是以質押貸款為主,擔保貸款為輔。農信社目前過分集中貸款審批製度,相對於大額貸款而言也許可以降低經營風險,但對於農戶小額貸款而言,並沒有降低風險,卻增長了經營成本,降低了效率。因為農業生產呈周期性、及時性特點,農戶要求即時貸款,及時投入,而貸款的手續繁瑣往往貽誤農時,使農戶陷入尷尬境地。

(三)農業產業化水平低和農信社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矛盾。目前我國大部份地區特別是中西部份地區,農業經濟發展相對滯後,農業的產業化、集約化經營仍處在起步階段,農業生產的商品化尚未形成,離產業化的要求還有差距。農業產化水平低直接增加了貸款管理難度,造成農戶貸款風險較高,回報率低。而農村信用社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性質,必須以效益為目標。這就造成農業的高投入與農業低產出矛盾,直接製約農村信用社經濟效益提高。

(四)廣大農戶需要優化金融服務與農信社經營劣勢凸現的矛盾。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和業務正在逐步收縮,集中向大中城市和大係統、大客戶發展。縣城國有金融結構在服務設施、現代化服務手段、資金實力、抗風險能力等方麵日趨弱化。而農信社與國有銀行相比,更顯不足。隨著廣大農戶金融意識普遍提高,他們需要多樣化、優質化的金融服務。因此,如何克服農信社經營劣勢,促進農信社穩健發展,支持其為“三農”提高優質金融服務,已成為農村信用社支農過程中亟需研究解決的理論和實踐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