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對策研究(1 / 3)

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對策研究

經濟研究

作者:郭雨林 李怡燁

[摘要]:農村資金互助社作為我國合作金融的代表,及時的解決了農村地區缺乏金融服務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地區金融業的發展。作為新生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不可忽視的問題,借助國外合作金融的成功經驗,通過對我國目前存在的主要資金互助組織進行深入調查,總結出影響該組織可持續發展的共同因素,並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關的對策建議,以求新型的農村資金互助社能夠立足我國,帶動我國農村金融走向正規化、現代化。

[關鍵詞]:合作金融 農村資金互助社 農村金融 問題 對策

0引言

在新農村建設的政策指導下,農村金融建設已成當務之急。麵對大型正規商業銀行逐步退出農村領域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商業化,小農經濟難以與現代正規金融服務接軌。發展合作金融被視為解決我國農村金融問題的最好途徑。但農村合作金融在我國發展道路並不順利,1996年政府開始對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改革,期望通過改革把農信社變為合作金融。經過十多年的探索,農信社的經營管理、運行效率等都得到了改進,然而農信社越來越偏離改革目標,遠離合作金融的原則,逐步演變為商業經營模式。“農信社已經走了一條不歸路,硬將其拉回來是不可能的,應該放棄農信社這個存量改革的道路,而走農民自己的新型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這條增量改革道路”。

1我國資金互助社的發展背景

農村金融建設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支撐。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村經濟得到了發展,國家也不斷注重農村金融的建設。但在政府的主導下,經過幾十年的努力,農村金融發展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農村金融製度與農村經濟製度呈現出不相適應,非正規金融也沒能正常有序的生存。

1.1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

自1996年農業銀行與信用社分離以來,大量商業銀行從農村撤離。對大多數農民來說,直接麵對的國家正式的金融組織就隻剩農村信用合作社,但由於其從一開始成立就帶有強製性、政策性,同樣存在定位不明確,法人治理結構殘缺,信貸資金非農化等問題。盡管國家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對其進行改革,但根據兩個層麵的路徑依賴。

1.2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脫離“三農”

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均以農村合作銀行或各類商業銀行作為股東,農民難以參入其中。它們的盈利性,使農民很難真正從中受益。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村鎮銀行明顯的偏離“三農”,而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服務,很少涉及“三農”。麵對農村金融的困境,資金互助社作為農民真正參與的金融組織應運而生。

2我國資金互助社的發展模式

目前我國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規範程度可以分為三大類:一是經銀監會批準,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比較正規的農村資金互助社;二是未經銀監會批準,隻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農村資金互助社;三是由國務院扶貧辦扶持的“貧困村村級發展資金互助協會”,這類組織既未經過銀監會的批準,又未受到工商部門的監管,遊離在整個監管體製之外卻布及全國近14個省。第一類在全國隻有十幾家,其進入門檻較高,監管相對到位,暫時沒有較大問題,但也由於限製太多,沒能廣泛的成立。第三類幾乎沒有進入門檻,各地快速成立起來,監管的缺失,出現“民不告,官不管”的現象,很多問題也出現在這一類。

3我國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現狀

農村資金互助社作為我國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是我國合作金融的首次嚐試,既不走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道路,也不重蹈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覆轍是其要遵循的發展模式。自2006年國家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的準入政策以來,資金互助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缺陷,促進商業銀行的資金回流到農村,也滿足了部分農民對金融服務的需求。

3.1資本、信貸規模擴大

自2007年全國第一家資金互助社成立以來,截至2012年底,已經有49家資金互助社得到了銀監會的審批,其注冊資本逐漸增大。全國第一家農村資金互助社成立時的注冊資本隻有10.18萬元,而2008年河北省周家莊農村資金互助社達到1000萬的注冊資本。貸款規模也從2007年的986萬擴大到2011年的44000萬元,增長了大約4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