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農村養老保障問題(1 / 2)

淺談農村養老保障問題

理論研究

作者:郭夢然

[摘要]:長期以來,我國農村中形成了“養兒防老”的傳統,並且根深蒂固。隨著改革開放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中社會保障改革的推進,“養兒防老”的弊端日益暴露,中國農村養老保障走向何處,是固守家庭養老的陣地還是走社會化養老之路,可謂見仁見智,討論多年難以形成共識。解決這一問題要從我國國情出發,逐步建立起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道路,絕不可一蹴而就。

[關鍵詞]:老齡化社會 農村養老 家庭養老

一、問題的提出

(一)“家庭養老”受到挑戰

由於中國曆史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障在曆史和傳統上是以“家庭”為主。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以及現實社會中競爭的加劇、工作壓力增大等原因,“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湧現。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的調查資料表明,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僅為50%左右。

(二)老齡化社會的到來

根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提供的數據,我國65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6.96%,按國際上人口老齡化的標準,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2000年底,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約有1億,是世界上農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與世界上人口老齡化國家相比,我國人口老齡化超前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且,人口老齡化的水平是農村明顯高於城市,隨著人口流動的增加,這種趨勢會進一步增加。

(三)城鄉養老保障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截止到2001年底,全國農民家庭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戶數約為100萬左右,按每戶4人計算,也僅有400萬人,約占農村人口總數的0.5%。農村養老保障製度的建立大大滯後於城市的養老保障製度和農村老年人口養老保障的需要,農村養老保障已成為我國社會保障製度建立的瓶頸問題。

二、問題的解決

人的一生可分為少年、成年、老年三個不同的時期,每個時期獲取經濟成果滿足消費需求的方式截然不同。老年時期主要有三個渠道取得經濟供養:一是個人,依靠成年時期個人儲蓄和老年處於健康時期的個人勞動收人;二是家庭,主要是子女供養,可視為非正規的群體行為;三是社會保障,可視為正規的群體行為。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解決絕非一朝一夕的事,真正解決之,一要靠經濟發展,這是根本所在;二要靠個人、家庭和社會的協調;三要靠政府推動。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麵人手

(一)改變農民身份,推動城市化進程

世界各國的經驗表明:一個龐大的農業人群的存在是現代社會中一個極不穩定的因素,因為麵對這麼多的農業人口,國家幾乎不可能通過利益格局的調整使他們分享到工業化的成果,唯有使他們離開農業融人到市民生活中去。當一大批農民變為市民,在增加工業品需求的同時,也擴大了農產品的需求。如果在這個過程中配以城市化,城市的聚集效應又能容納更多的人到第三產業,由此而形成因農民身份轉換進而推動國民經濟良性循環的機製。據研究,在我國市民每增加1個百分點,對農產品增加的總需求間接折算成糧食需求達1054萬噸。如果目前有2億農民轉換為市民,僅此就可創造4000億元以上的農產品的需求,剩下的8億農民僅從農產品出售中就可人均增收400元以上。為此,加快人口的城市化進程成為農村養老保障製度改革的關鍵之舉。隻有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民收人的顯著提高,農村養老保障基金的籌集才有可靠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