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坐落在繁華市中心的西北角,街上車水馬龍,碰到上下班高峰期,滿大街都充斥著忙忙碌碌的車影人影。
追揚總覺得,大學就應該建在依山傍水的地方,有山有水充滿,詩情畫意,才是個培養人才,適合學生讀書的地方。偏偏選擇的學校坐落在這麼繁華的地段。校園綠化不錯,主校門門前一條長長的林蔭道,兩邊是健碩繁茂的梧桐,夏末,樹葉依舊蔥鬱蒼綠。整個學校頗有點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感覺。可謂“入目皆花影,處處盡芳菲”。
追揚走到校門口,還有幾輛車停在那裏。低著頭看著自己的腳往前走著,逢上別人倒車,車子的右後輪不偏不斜的壓到了追揚的左腳。多虧車子刹住了,追揚一下子抽出腳。不要想的很恐怖,車輪本來就是有弧度的,倒車慢,抽腳抽的又快,除了腳趾頭擦了皮冒出一點點血絲還印上了車輪印之外沒有什麼大礙。
換做以前,追揚一定衝到車窗旁邊對著車內駕車的人瞪一眼,等到別人說了對不起她才會安安心心滿足的離開,不過,現在,她大了,成熟了,這種事也怨不得別人,也怪自己走路沒長眼。
這時,車後座出來了一個人,接著前座上的兩個人也走了出來,其實,不出來倒好……
“你沒事吧?”最先出來的人是鍾天祾,兩個人是同班同學,不過向來沒什麼交集,大家同學一年說的話不超過十句並且大多為公事。
追揚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腳:“沒事。”
副駕上出來的是一個女的,林追月。兩個人不算認識卻是知道彼此的存在,最先源於彼此的名字。一個追月,一個追揚(陽)。
追揚是全校聞名的,最初大一新生代表發言是讓她做學生代表,可是她卻謝絕了,實在不想在那麼多人麵前露臉,不是沒勇氣,不是不自信,僅僅是認為在那些初出牛犢的大一新生麵前讀著老師事先準備的演講稿,很官方的讀一讀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說了些什麼的稿子有點嘩眾取寵的味道。她之所以被全校師生所熟識,是因為她是學校創校一百多年以來第一個大一就舉辦過畫展的學生,並且將賣出去的畫的所有收入捐給山區。
追月是臭名昭著,當她聽到韓追揚的名字時是一臉的不屑,而追揚聽到她的名字時是覺得,好巧哦。也許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吧。
林追月是那種漂亮的有點俗氣的女生,全身的名牌,永遠是不低於十厘米的高跟鞋,無論春夏秋冬都是低領或深V領,露出兩條鎖骨,夏天倒還覺得性感,冬天就不太和諧了。極其愛炫耀,恨不得在臉上畫一個大大的奢侈品的logo,好讓即使不識貨的人都知道她穿的衣服有多昂貴。
她告訴別人,她的爸爸是做生意的,多麼多麼有錢,媽媽在生她的時候死掉了,每次說到她媽媽的時候仿佛在說別人的故事,無關痛癢。沒人見過他的爸爸,她總說爸爸做生意太忙,有時候忙生意上的事,在國外一呆就是大半年。追月交往過很多很多的男朋友,爸爸輩的,爺爺輩的。她被包養的傳聞漫天飛。依舊是不屑的語氣外加不屑的表情:“我還需要別人包養嗎?我爸爸有的是錢,我身上的這些全是他買的……”
“哎呦,隻是擦傷了腳而已,死不了的,況且傷的又不是她的那雙寶貝手,還能畫畫就行。”林追月這樣一說,三雙眼睛齊刷刷的看向了她。
自知說錯話,立即走到追揚身邊輕言輕語的問道:“你沒事吧,腳擦傷,這事可大可小的,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吧,以免感染。”說完牽起追揚的手轉頭對駕駛室外站著一臉無可奈何的尹忱說,“我們快開車送她去醫院檢查一下吧。”
追揚輕輕甩開她的手;“不用了,沒什麼大礙。”
心想,怎麼會有這麼笨的女孩子,態度轉變的那麼快,不怕別人一眼識破嗎,不覺得自己轉變態度的過程像個小醜嗎。
追揚頭也沒回的走開了。林追月第一個跳上車,嘴上輕輕地嘟囔著,竟然遇到這麼倒黴的事,耽誤了多少玩的時間。
鍾天祾看著追揚遠去的背影皺了皺眉,尹忱看著追揚的背影一臉壞笑,直到林追月在車裏大叫,快上車,傻站在外麵幹什麼。
回到宿舍,追揚洗洗腳,貼上創口貼穿上嚴嚴實實的鞋子,怕溪漫等的太急,飛快的下樓梯,腳一踩空,右腳一崴,膝蓋磕在了地上,痛的她差點沒能站起來,隻好打個電話告訴溪漫自己去不了了。
突然就覺得今天真是對不起自己的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