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李學宇等三人便站起了身,將三分議案投入了投票箱。
三人投完票之後會議廳便陷入了沉默唯有”沙,沙。“的翻書聲以及極個別議員低聲的討論聲,李學宇則胸有成竹的膽小者,眼前的幾千議員他明白無論在呢麼選擇最終都隻會有三黨元首議會製,即三個黨派互相競爭選出國家最高領導人,即中華元首,國家元首負責組建政府任命官員,除市縣級官員由地方議會投票產生以外其餘官員均可由元首任命,元首除了有正當理由以外不得幹涉縣市級人民選舉產生的官員。看起來很民主實際上看誰不順眼國家領導人想按個理由,還沒有?
議會分為眾議院以及參議院,每十年舉行一次參眾兩院聯席會議選舉新元首,參議院由各派人士組成,眾議院由地方人民代表組成,元首除選舉外可以與副總統或總理聯名簽署法案而不需要經過國會,除元首民意支持率低於50%時否則不得在選舉年以外的任何時候廢除元首,元首有絕對的外交自主權,可以對外和戰,管理國家內部事務,國會僅僅負責選舉以及立法,元首可連任。
設立最高法院由元首與總理共同任命大法官,國會有權力否認,可是元首又擁有與總理一起國會提交議案則必須直接通過的能力所以這大法官還是元首的人。
軍隊僅僅接受元首以及自由軍軍部的命令,無國會批準元首無權罷免自由軍總司令,同時元首特別議案也不能罷免自由軍總司令,除非軍隊對其支持率下降,或者通過全民公投。
各地改谘議局為地方議會,用於選舉地方各級官員及眾議院議員,地方議會有權力罷免地方官員,任何官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地方議員做出的決定同時幹涉地方議會正常召開的地方官員一律就地槍決無需上報,各地法官由司法部任命,國會有權利以正當理由幹涉地方議會。
看似及其民主的製度卻是一部給予元首極大權力的製度,不知道議員們會不會選擇。或者說有其他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