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銘怔了怔,反應過來之後,便微笑著朝她點了點頭。隻是這笑容裏帶著讓人捉摸不透的意味,似笑非笑的樣子。高興?不高興?
一瞬間,她似乎又回到了年少時期。那個跟自己隔了一條街的男孩,會時常穿過寬寬的巷子,叫上自己一起去學畫。一起走過落花紛雜的時節,也踏過風霜雨雪,生活的平淡畫麵裏就這樣描上了一層彩色的線。
隻是他們兩人之間的彩線隻有短短的一段交叉,此後分道揚鑣,便成了你有你的顏色,我有我的顏色。
他是真的喜歡畫畫,她卻是被他硬拽去的。後來,他們倆竟然被同一所美術院校錄取了。
“我現在才覺得畫畫真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林銘,你知道嗎?我今天在畫展上遇到了一個人,他很喜歡我的畫。”
“有人喜歡你的畫,就這麼高興嗎?”
“我,我這是第一次見到他,但那種感覺卻很奇妙,很熟悉,不像第一次見麵。所以,他喜歡我的畫,我就覺得很高興。”
“你,不會是喜歡他吧?”
“……”
“林銘,你怎麼了?”
沈沉發覺自己竟然在想著以前的事情,趕緊拍了拍頭,使自己清醒過來。一抬頭卻看見林銘也在出神。
“真希望,那時我沒有帶你去畫社。”林銘好看的眼睛裏蒙著一層淡淡的光,沒有任何情緒,隻單純地在訴說一件悠遠的往事,卻總讓人感覺他說話的語氣裏有些無法排解的憂愁。
“什麼?”沈沉沒懂他的意思。
“沒什麼。”林銘快速地望向窗外,再轉過來的時候,已是恢複了往常的溫和,“你放心,我知道你是想躲開秦尋,我幫你想辦法。”
沈沉聽了,隻朝他淺淺一笑:“謝謝你。”
可每次提到秦尋,她藏在從容笑意之後的,都是不可言說的苦澀。連她自己也說不出為什麼。她明明已經說服了別人,也說服了自己,可當再次被推倒風口浪尖上的時候,她才發現自己心裏,滿滿的,從未改變。
遙遠的往事像是一場猝不及防的沙塵暴,拍打著沈沉的麵龐、雙眼,直到刮到心裏去。她是在大學三年級的時候認識了秦尋,那時的秦尋從家裏出來,經營著自己的事業,舉手投足之間意氣風發。
他的一舉一動向來都是淡淡的,隻專注於自己的生活,從不被外界的喧囂打擾。不是冷漠,隻是他對自己和自己的生活都有著極豐富的自信,所以,目中無物。
沈沉迷戀他的氣度,迷戀他舉手投足的從容。這種情感像是一顆種子,瘋狂地紮在了她的心裏。而讓她最高興的是,這個人,也是喜歡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