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明媚的陽光,在樹葉上流動,折射出晶瑩剔透的綠。
金風心情大好,路上始終含著笑意,不過他二舅媽則黑著臉,一言不發。
回到家中,金風把給外公和父親買的衣服拿給他們試穿,卻惹來金振發不滿的抱怨,“給你外公買倒是應該,但我哪穿得了這麼貴的衣服啊?都夠我買幾十件了,快退回去!”他平時幾十塊的地攤貨都舍不得買,千多塊的衣服確實顯得奢侈。
金風外婆等人聞言,你一句我一句,把金風的現狀告之,金振發聽後,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驚得不知道說什麼好。
“那……那也不能鋪張浪費呀!”金振發嘟囔幾句,但也沒吵著把衣服退回去了。
吃過晚飯,送走客人,金風在地壩看書,大黑趴在他腳邊,安靜的守候。
薑越走過來,小聲笑道,“你特麼挺會吹牛逼得啊,還細胞修複技術,哈哈,笑死老子了!”
金風放下書,鄭重道,“誰跟你吹牛逼了?”
他伸出手,指甲化作鋒利的龍鱗,快速在薑越手背上劃開一道口子。
薑越痛叫一聲,連忙縮回手,看著傷口惱怒道,“你幹嘛呢?”
“你在這等一下。”金風沒有解釋,回屋倒騰了一會兒,端出一碗水來。
“老子不渴!”薑越沒好氣的說道,“你特麼指甲怎麼像刀子一樣?劃傷我啥意思,想翻臉是吧?”
金風白了他一眼,“把手伸出來。”
“幹嘛?”薑越畏懼的問。
“哎呀,我他媽叫你把爪子伸出來,瞧你那慫樣兒!”
薑越見金風一臉不耐煩,畏畏縮縮的伸出手,金風突然把碗裏的水潑他手上。
薑越正想開罵,突然覺得手背上的傷口癢癢的,定睛一看,傷口竟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飛速愈合,頃刻間連疤痕都沒有留下。
“這……這尼瑪是變魔術嗎?”薑越結巴道。
“你說呢?”金風也不急著忽悠,等他自己領悟。
人都是非常主觀的動物,同樣的事情,也許別人說出來半信半疑,但由自己得出結論,卻往往堅信不疑。
薑越呆了片刻,試探的問,“這就是那啥細胞修複技術?”
金風點點頭,忍住笑意反問道,“你說呢?”
“……”薑越質疑道,“聽起來這麼高大上,一碗水就搞定了?”
金風不屑的斜視著他,開始施展忽悠大法,“沒文化,真可怕,你以為這是普通的水?”
“呃……”薑越沒想到自己拿來攻擊二舅媽的話,現在卻被金風套用過來,等著懵懂的大眼睛,繼續發問,“那這是什麼玩意兒?”
金風神秘一笑,“我找到一種煥發人體細胞記憶的物質,根據研究的細胞修複技術,我以這種物質為中心,研發出一種能夠快速愈合傷口的液體,其無色無味,貌似清水,但能喚起細胞自身的記憶,讓人受的傷恢複如初。”
薑越瞄了一眼金風手裏的土碗,又撫摸著自己愈合的傷口,仍舊不敢相信剛才那碗水,竟是如此吊炸天的東西。
金風趁熱打鐵,繼續說道,“你好生想想,上次我和你打架的時候,你是不是在我背上砍了一刀?但我之後是否渾然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