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地網上尋找房子消息。正好有一棟比較舊的二層小樓出售。價格便宜,距離診所五公裏,在農村。
我一看價格便宜才要三十萬。這點小錢我還沒看在眼裏。我跟著實地看了看。
大概是八十年代蓋的小樓。那時是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才蓋的起的。
現在看來蓋的土頭土腦的,主要沒有什麼設計,用塗料刷的牆,塗料已經斑駁了,看著實在難受。
不過我感興趣的是:這小樓圈了一大塊院子,而且院子沒硬化。屋主種著小青菜。還種了幾顆樹。充滿田園風味。
我立刻付了部分定金,老辦法找周圍的人詢問,沒啥問題,我才把錢給原屋主。隻是不能過戶,簡單的找人寫了約。
我定好了一周的時間給他搬家。
一周後我興衝衝的來了,發現屋主還住的好好的,我問他:“怎麼沒搬走,是不想搬,換是不能搬?”
屋主是個六十多歲的大叔。他紫黑的臉上滿是尷尬說:“我兒子說我們賣的太便宜,不讓我們搬走。”
我靠!都說南河出騙子,我以為是謠傳,哪裏沒有好人、壞人。結果呢、現在麻煩了。
我耐著性子問:“你自己在網上掛的這價格,我沒殺價吧?”
屋主:“算是沒,我主動讓利五千,不算你殺價。”
我:“你承認就好,那現在反悔是幾個意思?”
屋主:“我兒子說的,我也不知道!”
我:“你家你兒子做主?他蓋的屋子?”
屋主:“當然不是,我才是家長!”
我:“那你以你兒子為借口是想耍賴?”
屋主:“我就覺得要錢少了,不想賣了,怎麼了!”
我:“好吧,把錢退給我,我買別家的!”
屋主:“錢花了,退不了!”
我:“你想耍無賴?!”
屋主:“你再多給十萬吧!”
我:“白紙黑字的合同簽了,你毀約,加十萬做夢呢!等著收傳票吧!”
我懶得跟無賴囉嗦。我在鎮上的律師事務所找律師打官司。
接待我的是:王律師,他中等個兒,戴一副黑框眼鏡,三十多歲。
他告訴我:“情況對你十分不利,本身國家規定小產權的農村房屋,城市戶口的人禁止買,而且你錢給的太快,簽合同時沒有自己這方的證人,也沒公正,加上你不是本地人,一些法官的地方主義意識濃鬱,情況不利呀!”
我:“找律師幫忙就是處理這些麻煩的,我全權委托你幫我打官司,你看著處理吧。”我先付了五千的律師費。我就回診所了。
我對於這次烏龍事件都沒好意思告訴別人,怕人家笑話我。我自己收集了他的廣告截圖,資金轉賬憑證。等著開庭。
半個多月後,開庭。我陳述了自己的主張:要麼交屋子,要麼退錢,暫時保留追究他毀約的事情。
我提供了我持有的證據。結果屋主說:“他腦子有問題,經常犯神經病,並且有證明人,有醫院的證明。並且合同在他腦子不清楚的時候簽訂的,證明我趁人之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