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改*開*的春風吹到了沂蒙山區,沂蒙山區開始推行家庭*承*責任製,父親作為村裏的青壯年整天在山裏開地,分地的時候父親說,這個地現在分開了種,早早晚晚還得合起來種。當時這樣的話,很明顯是不符時代的潮流的,但是將這句話往後推三十年再看,這句話是相當具有前瞻性的。分地在當時的的確確有利於激發農民的積極性,但是等到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過度分散不利於農業實行大規模機械作業。所以父親的話是有前瞻性的,但是父親的觀點在具有前瞻性,也不可能脫離時代的束縛,父親關於農業分而必合的觀點很可能來源於西方國家的一些具體的實例,例如美國等國家的農作物經濟帶等。
父親每天早上吃過早飯,帶著一支笛子和午飯上山,開山用的工具都是直接放在山上的。閑暇之餘吹上一段,或許這談不上多麼的可歎可敬,可是往前推三千年,伯牙、子期大概也就如此吧。可是父親沒有伯牙那麼好運,沒遇上了想子期一樣才華橫溢的子期。
當時的天很藍,鬆樹很多,荒草迷漫,在貧瘠中種出糧食,在荒蕪中種出希望,這或許是父親那代人身上最值得敬佩的地方。那一年,我們家種了好多的地瓜,父親說,那一年地裏全是曬的地瓜幹。我想父親望向地裏的時候眼裏一定閃現著希望的光芒,有了糧食,有了生計才能談得上其他物質上和精神上的享受。
這一年,我七歲,父親送我去上一年級。記得當時又是開證明,又是啥證件,弄完之後,老師說不行,下半年出生的不夠七周歲,學校不要。父親好話說了一大通,終究沒有敵得過學校的規矩和製度,我被父親用鳳凰牌的大梁自行車又帶了回去。我準備了一天的“嶽陽樓記”,打算拿出來一鳴驚人,終究是落空了。我不知道父親這麼急著把我送進學校是出於什麼的考量,但是我卻清楚的記得那天我好高興啊,不用去上課了。
第二年,父親在新開墾的土地上種起了果樹,當然,這不是父親的創意,這是全村上上都在搞的事情。在山上種果樹比種糧食作物好的多。北方地區雨水較少,在山上種農作物沒有灌溉水源,果樹需要的水就比較少而且方便,其次還能保持山上的水,可畏一舉多得。板栗樹一個春天載滿了整個吳聖村,漫山的果樹苗,像一個個守衛邊疆的衛士,守護著一份希望,守望者一年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