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剖宮產的適應證可以分為以下四個方麵。
胎兒方麵因素
胎位不正:臀位、橫位。
胎兒窘迫:需立刻進行剖宮產。
極低體重兒:新生兒體重低於2.5千克,剖宮產比較安全。
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出時。
兩次以上胎、嬰兒死亡和不良產史。
高齡孕婦有胎位不正或骨盆問題。
孕婦外傷:如腹部外傷、槍傷,車禍等意外傷害,皆可能傷及胎兒,需緊急剖宮產來搶救胎兒。
母親突然死亡,在極短時間內進行緊急剖宮產來搶救胎兒。
母體方麵的因素
孕婦以前因子宮頸閉鎖不全而接受永久性縫合手術,宜剖宮生產。
產道或骨盆腔長腫瘤而有阻塞生產的現象。
孕婦罹患婦科惡性腫瘤,如子宮頸癌等,經陰道分娩會加速腫瘤的擴散,宜采用剖宮產分娩。
曾有過骨盆骨折或罹患小兒麻痹的孕婦,其骨盆會變形,需剖宮產。
孕婦罹患心肺疾病,如肺動脈高血壓時需剖宮產。
母兒適應證
多胞胎妊娠。
異常分娩或難產。
母體的骨盆為“漏鬥型骨盆”,無法經陰道分娩。
產前出血:如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宮破裂、前置血管出血等,不但危及母親而且也危及胎兒的生命,宜立即進行剖宮產分娩。
巨大兒:新生兒體重超過4千克稱為巨大兒,如經陰道分娩常會發生肩難產;容易出現胎兒外傷(如骨折或臂神經叢傷害),采取剖宮產較為安全。
子宮手術史。由於子宮處疤痕的存在,如果進行陰道分娩,強烈的宮縮刺激可能導致子宮破裂,從而威脅產婦和胎兒的生命。應全方位評價子宮在經曆上次手術後的恢複情況,如果恢複欠佳,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剖宮產分娩。
其他嚴重產科合並症,如先兆子癇等,疾病程度較重,短期內無法經陰道分娩會對產婦及胎兒造成較大影響者,宜行剖宮產分娩。
選擇性的適應證
高齡初產婦:雖然自然分娩成功的概率較高,如主動要求剖宮產也行。
嬰兒有高社會價值:如不孕症經試管嬰兒治療才成功妊娠者,可要求剖宮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