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末《欽定憲法大綱》破產原因之分析(1 / 2)

清末《欽定憲法大綱》破產原因之分析

文史在線

作者:繩賀鬆 高文昌 範軍

摘 要:為了維護大廈將傾的君主統治,清政府於1908年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這部中國第一部近代意義的憲法性文件。但是天不遂人願,由於主觀與客觀的種種原因,大綱並沒有起到維係清王朝統治的作用,而是伴隨著清王朝一起湮沒在了曆史的長河之中。

關鍵詞:欽定憲法大綱;立憲分歧;民眾認同;法文化

作者簡介:

繩賀鬆(1991-),男,漢族,天津人,現就讀於西南大學曆史文化學院。主要研究方向:中國近代史、教育學。

高文昌(1989-),男,漢族,陝西西安人,現就讀於西南大學曆史文化學院。主要研究方向:中國古代史。

範軍(1989-),男,漢族,四川廣安人,現就讀於西南大學曆史文化學院。研究方向:中國古代史。

[中圖分類號]:K2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2)-23--01

麵對內外交困的局勢,1908年8月27日,清廷頒布《九年預備立憲逐年推行籌備事宜諭》,規定了九年的立憲籌備期限。同一天,清政府以光緒帝的名義正式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

大綱共分為23條,其中“君上大權”14條,規定大清帝國皇帝擁有立法、行政、司法等大權;“附臣民權利義務”9條,主要是:政治權利(言論、著作、出版、結社、集會的自由和被選舉權);臣民的人身權、訴訟權、財產權等,同時也對權力做了一些限製。而在義務方麵,大綱規定的相對較少,隻規定了臣民的服兵役、納稅和守法這三個方麵的義務。

從內容上看,大綱是以日本明治維新時期頒布的憲法為藍本,稍加刪改而成的。它吸收了西方政治製度的合理成分,體現了資本主義三權分立的組織原則,“君主立憲政體,君上有統治國家之大權,凡立法、行政、司法,皆歸總攬,而以議院協讚立法,以政府輔弼行政,以法院遵律司法”。在政治體製上采用了二元製君主立憲製,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及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製度,堪稱中國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義的資本主義性質的憲法性文件。

但是,大綱的頒布,並沒有像慈禧太後等人所憧憬和預料的那樣,挽救將傾的清王朝,達到“皇位永固”、“內亂可弭”的目的,維護自己“萬世一係”的統治。1911年10月10日,隨著武昌起義的爆發,清王朝湮沒在了滾滾的革命浪潮之中,大綱同清政府一道成為了曆史。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清政府的美好願望落空了呢?大綱破產的原因何在?主要從四個方麵來分析:

一、君主立憲派與清政府在立憲問題上的分歧

由於清政府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是以《日本帝國憲法》為藍本的,這樣就與主張立憲應仿照英國議會君主製的資產階級立憲派產生巨大的衝突與爭論。爭論圍繞製憲程序、責任內閣對誰負責、議會的權限這三個問題而展開。

(1)在製憲程序問題上,清政府主張中國立憲應取日本式的欽定程序,並要求人們永遠遵循。而資產階級立憲派卻不這麼看,他們主張中國立憲應采取英國的協定式,從而使他們代表的“中產階級”能分享製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