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上傳了一半多,卻是以投稿未遂,撲街而結局。
這讓李清經曆了穿越以來,第一場失敗。
好似一盆冷水一般,撲在了李清的頭上,似乎在提醒他,穿越者不是萬能的,若是水土不服,折戟沉沙常常發生。
君不見,王莽是穿越者,結果人生無比悲劇,成為了反麵教材;
君不見,王安石是穿越者,大牛一個,結果成為了宋朝第一大奸臣。
穿越以來,李清自以為可以靠著前世記憶中的名著經典,混吃混喝,隻是現實無情的打了他一個嘴巴。
經典不等於流行,經典撲街再為正常不過了。
一時勝負在於力,千年勝負在於理。前者說的是流行小說,後者說得是經典名著。很多的經典名著,皆是被流行小說打得頭破血流,狼狽不堪。隻是很多經典小說,耐看而已,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而已。
隻是李清沒有時間,人生在世也不過是百年,而他就要在短短時間內掙錢,而不是為了死後百餘年的榮耀。
養家糊口,為第一要務,至於其他種種,皆是在後麵。
深吸了一口氣,李清閉上眼睛,合上電腦,打開紙張,回憶著記憶中的經典,回憶著那不朽的傳奇。
而桌子前,擺放著一個書寫本,還有一張筆。
思索了片刻之後,李清開始寫了起來,總結著經驗。
首先,長篇小說不寫了。那些長篇小說,最短也是幾十萬字,甚至是上百萬字,至少需要花費一年時間,甚至是更長時間,運作周期太長了,一個不慎,可能困在其中,被活活餓死。
應當著眼於短篇小說。
長篇小說,以故事情節取勝;短篇小說,以文字取勝。
長篇小說,可以有很多的廢話,可以有很多的多餘文字,用來騙錢;可是短篇小說,則是惜字如金,以有限的文字表達出無限的思想。
相比較而言,短篇小說更難寫。
實際上,在曆史上,成為了永恒經典的短篇小說,比那些長篇小說更為難得。
安徒生的《賣火柴的小女孩》、《醜小鴨》短短的篇幅,卻是成為了永恒的經典,想要超越幾乎不可能。而魯迅的《阿Q正傳》也是難以超越的經典。而而後世的天朝《悟空傳》也是難以超越的經典。
“短篇小說……”
李清沉默了,短篇小說出彩更少。
打開了電腦,李清開始碼字,在上麵打出了一行字:《春風沉醉的夜晚》。
這是鬱達夫的經典作品,在某種程度上,這一部短篇小說,便是能代表了他的一生,魯迅的一生,甚至是那一代人的一生。
故事的背景,是在辛亥革命之後,五四運動那一段時間。
那一時期的文人,多是彷徨至極,茫然不知所措,典型說為“迷茫的一代”,“多餘的一代”。
與舊的階層格格不入,可是想要開辟出一個新的時代,又是找不到路,好似在黑夜中行走,除了寒冷,除了茫然之外,什麼也沒有。
整個小說,不過是七千多字,講述頹廢的“我”,在外留學歸來,有家不能回,在廉租房中居住著,渾渾噩噩的活著,作息不規律,生活混亂,隻是靠著翻譯一些文章賺錢,在迷惘中活著,過一天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