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程顥 天理萬物,經以載道(1 / 2)

程顥 天理萬物,經以載道

國學

作者:孫聚成

沃野千裏的中原大地,伊洛河靜靜北流,最終交彙於黃河。河出圖,洛出書,太極八卦演繹了中華文明的前奏。

站在清澈的伊河岸邊,程顥感受到了天地之氣的浩瀚,感受到了文明悄然演變的足跡,對怎樣更好地傳承儒家學術也有了更多的感悟和期待。

程顥(1032—1085),字伯淳,號明道,世稱明道先生。洛陽人,北宋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詩人,封“先賢”,奉祀孔廟東廡第38位。他與程頤為同胞兄弟,世稱“二程”,共為北宋理學的奠基者。

程家曆代仕宦,二程就是在其父任黃陂縣尉時所生,自幼深受家學熏陶,具有獨立的思想和政治見解。北宋嘉祐二年,程顥考取進士後,曆官鄠縣主簿、上元縣主簿、澤州晉城令、太子中允、監察禦史、監汝州酒稅、鎮寧軍節度判官、宗寧寺丞等職。宋神宗初年,程顥出任禦史之職,因反對王安石變法,不受重用,遂返回家鄉洛陽。

1082年,程頤辭朝回鄉,時任西京留守的文彥博,把自己位於伊河之濱鳴皋鎮的一座“別墅”,連同“糧地十頃”送給了程頤。從此,就有了著名的程顥廣授門徒的“伊皋書院”,程顥與其弟程頤一起,麵對蜿蜒北去的伊洛河水,每日在此以讀書勸學為事,潛心於學術研究;從此,洛學學派,這個北宋時期影響最大,也是最為典型的理學學派也應運而生;從此,程顥、程頤兄弟齊名,光耀千古,共同成為中國儒學第二次複興的骨幹人物。

程顥的主要成就和哲學貢獻是他的理學主張。

程顥與程頤一起,創立了“天理”學說。二程兄弟所謂的“理”,既是指自然的普遍法則,也是指人類社會的當然原則,適用於自然、社會和一切具體事物。這樣,他們把儒家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用“天人一理”的形式表達了出來,把中國上古哲學中“天”所具有的本體地位,用“理”來代替,這是二程對中國哲學的一大貢獻。

在二程看來,“萬物皆隻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所以,二程的“天理論”是有係統、有層次的完整理論體係:理是超時空的,完滿的精神實體;理是世界萬物的總根源;理是自然和社會的最高法則;理是封建倫理道德之總稱。

具體到封建等級製度而言,君臣、父子、夫婦之別,就是理。二程所開創的理學,被朱熹加以繼承和發展,形成了一個具有比較嚴密邏輯體係的學說,程朱理學從此便在中國後期封建社會的思想領域中,長期占據統治地位。自北宋至清末,理學主張為高度集中的集權政治提供了堅實的理論依據,並且成為封建社會統治者的政治思想基礎。

二程的理學主張,是他們長期研究探索的結果,程顥曾說過:“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史書記載,程顥曾經求學於周敦頤,“幼有高識,非禮不動”,18歲時寫的《顏子所好何學論》,得到當時掌管太學的大儒胡瑗之賞識,立即傳他相見,又“處以學職”,程頤從此一舉出名,他的同學呂希哲等人竟拜他為師,“而四方之士,從遊者日眾”。

在學風上,二程提出了“窮經以致用”的主張,突破了漢學不敢獨立思考的墨守成規的治學方法。當程顥兄弟在洛陽開辦學院,修講儒學,士之從學者不絕於館,有不遠千裏而至者。“洛學”在學風上不像兩漢以來的儒學那樣,隻埋頭於對儒家經典的訓詁考釋,而是著眼於根本,追尋其精神實質,著重於對儒學經典之精妙奧義的探索與發掘,抓住關鍵,“直睹堂奧”,從而達到了“一天地之理,盡事物之變”之目的,所以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程顥的成就還體現在他“格物致知”的認識論和修養論。

在修養方法方麵,程顥提出了“定性”的理論。所謂“定性”實際就“定心”,即如何使人做到內心的安寧與平靜。他認為,要使內心平靜,不受來自外部事物的幹擾,就應該雖接觸事物,卻不執著、留戀於任何事物,“內外兩忘”,超越自我。這一“定性”的理論,是程顥發揮了孟子的“不動心”思想,也吸取了佛、道二教的心理修養經驗後而成的。

要做到“格物致知”,程顥主張向內探求,隻要使心中之理發揚光大,就可以窮盡天地之理,即“存天理,滅人欲”。隻要向內用功,不需向外探求,因為天人是一體的,心、性、命、天緊密相聯,天理本來就存在於心中,故不須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