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蘭軍,32歲,生活在東北某一大縣城。

之所以說是大縣城,是因為它城市人口已經達到25萬;連續六年糧食產量位列全國第一,被譽為東北大糧倉。其實這沒什麼驕傲的,因為跟我沒什麼關係,我一不普查戶口,二不種地,而是每天坐在辦公室裏,經營我自己的公司。

對,我是一個老板。

提到老板這兩個字,很多人會很羨慕,其實我覺得它是最簡單的身份,無論是開小飯館的,還是阿裏的馬哥,統稱老板,隻不過是各自經營的範圍不同罷了,相同的是,上位很容易。說到“上位”,很多人會說我用詞不當,但對我來說應該恰如其分;很多人把老板想複雜了,首先想到創業,手裏要有大把的資金,還有非常好的項目,才能做成一個老板。

可如果你什麼都沒有呢?

是繼續打工攢錢一直等下去,還是破釜沉舟變賣家產拚一下呢?

但對我來說,這兩點都不現實,因為我做老板那一年,我既沒有可變賣的家產去拚,也沒什麼一技之長去打工賺錢,況且時間也不會等我,我已經整整三十歲了。

而我做的事情隻不過是認識了兩個人,算是莫名的巧遇吧。

第一個人叫王爽。父親原本是農民,靠在他妹夫(也就是王爽的姑父)開的塑鋼廠打了十幾年工;但轉眼到了2008年,王爽的姑父幹起了房地產,他父親便跟著混到了土建的工程,兩三年之後,王爽父親賺到了上千萬,王爽也就成了富二代,開著加長版攬勝滿城市的逛;我之所以能和王爽認識,是因為一個同學曾經和他一起在一個娛樂城打過工,我那個同學當時自己在做股票操盤,雖然不像王爽那麼牛,但錢進的容易,敲敲鍵盤點點鼠標,錢就進了自己的賬戶;錢來的容易,單身又怕寂寞,便經常喊朋友一起出來玩。

而當時身無分文的我,就這樣認識了富二代王爽。

第一次見麵,我們互相都沒留下什麼好印象,他屬於典型的久貧乍富的暴發戶,在KTV裏拿著厚厚一摞錢頻繁地換著陪酒妹妹。

而我則拘謹地坐在一個角落裏,一聲不吭。

我不是膽小,亦或對有錢人有自卑的心理,而是我覺得在自己境遇不好的時候,給別人留下最好的印象,就是沒有印象。

但第二次,我便有備而去,從我同學那裏借錢,然後一起逛街血拚,花了七千元買了一套行頭,其實並不好看,隻不過看起來闊氣一些;上學的時候我一直以為沒錢穿的好是一種裝逼行為,不過在社會上混的久了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人生出來,就是給別人看的;沒人管你有沒有錢,隻要他看著你有錢就行了,心裏舒服,同時也重視了你……當天晚上我同學再約王爽出來玩,我找了縣裏最大的場子,最大的包房,五個人,叫了十個陪酒妹。

他不是暴發麼,那我就要比他更暴發。他不是敗金麼,我就比他更敗金!

賺錢需要智慧,花錢也同樣浪費腦力的事情:富人亂花錢,會有人說腐敗,不花錢,卻被說成節儉;而窮人不花錢,會被說成摳逼,窮人花錢,卻會被說成仗義。雖然這讓人很無奈,卻是不爭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