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政策攻心收獲頗豐(1 / 2)

第141章 政策攻心 收獲頗豐

(心理學教師出身的於良,單獨對為首者心理一戰,隨挖出背後重大隱秘;

謝媛一條積極建議,不僅教育團結大部份人,亦使她調查采訪馬到成功。)

因前邊有派出所和鎮政府的當地車引路,所以不用導航儀,於良和謝媛所乘坐縣委小車緊跟前車之後,亦僅用半個鍾頭時間,便順順利利到了太平鎮街上。

“於主任,深秋季節夜長晝短,這天馬上就黑了,我看咱先去鎮政府,稍事洗漱休息一下,隨去街上食堂吃點便飯;爾後再說下步行動計劃。”車在鎮政機關大門前停穩之後,王副書記隨便來到縣委小車前,征求兩位意見說。“您同謝記者商量一下,看這樣安排行嗎?”

“謝媛哪,你看哩?不是有俗話說‘緊急病,慢郎中’;即便事情再緊急,也不在乎這一朝一夕嘛!”於良隨向正下車的謝媛征求意見說。“要不咱就恭敬不如從命,按鎮裏安排算啦?”

“按說嘛,‘主隨客便,走鄉入俗’,這是常理;鎮裏既有安排,我們也不該再提啥意見節外生枝。”謝媛邊看著剛開進派出所院,拉鬧事群眾的敞篷車,邊認真斟酌地說。“可亦應分其個具體時間情況,靈活對待不是?假如說今天我已完成了調查采訪任務,無論縣或鎮裏出麵,為我接風洗塵,我亦會毫不謙虛推辭。但今天情況的確不一樣,由於我自己的麻痹大意,不顧縣領導的關懷照顧,單槍匹馬私自下鄉,卻被別有用心人,蒙蔽不明真相群眾圍攻汙辱;且險其綁為人質,要脅縣鎮領導。

“現幾十個鬧事者,還被困在派出所院,是關是放尚未定奪,多困一晚所裏還需多開支不少錢;領頭鬧事者還尚未審清弄明,亦未查出背後受何人支使操縱?我下步調查采訪還沒法進行-----在如此嚴峻形勢下,我又怎能吃得下飯?因此我意是趁熱打鐵連續作戰:先分頭調查審理受蒙蔽群眾,和領頭鬧事者。屬不明真相受蒙蔽群眾,立交所在村組單位領走;帶頭鬧事人,隻要供出幕後主使操縱者,亦可將罪錯減輕。現時才剛交下午5點,即便對手再難纏,多耽誤點時間,晚9點前亦可將事件審清問明;再返回縣裏吃飯亦不算晚。”

“王副書記您的意見哩?據我看謝記者的提議亦不無道理。”在謝媛陳述時,於良就讚成的不住點頭;此時便轉臉征求王副書記意見說。“我們黨一貫提倡雷厲風行作風。突發如此嚴重事件,不審清問明妥善處理是不輕鬆。”

“哈!既然領導和記者都發話了,作為東道主,自然仍是那句老話:恭敬不如從命了。隻是太勞累了二位,剛經曆了一場劍拔弩張風險,隨又要同鬧事者麵對麵交鋒了。我原本是準備設便宴為謝記者壓驚哩,看來這次是沒機會了。”王副書記既遺憾又諒解地說。“既已這樣定了,我便立馬去找李所長安排。”

“不用找了。剛將那夥鬧事者勉強圈起來;這不,俺就立馬來找領導們,請示如何安排下步行動。”李所長隨即匆匆走來接過話茬說。“剛才我已安排人對多數人做過詢問筆錄;看樣子多係不明真相受蒙蔽群眾;還有些是那幾個為首者,花錢雇來以壯聲威的。因他們僅是到現場湊湊熱鬧,亦都沒啥過火行動。故對照《社會治安處罰條例》,應均構不成拘留條件。不過這都是聽他們一麵之詞,究其屬不屬實?還要聽當事人,亦是受害者謝記者予以證實。”

“不錯。除了那相繼用敗壞傷人話,對我進行威脅的三個男女;另就是四個對俺動手動腳,戲弄猥褻的男子實屬犯罪。其他多數人僅是混在外圍喊喊口號,並未其他實質問題。”謝記者便當即予以證實說。“不過亦都有鬧事起因。追根溯源似都因早前俺那篇,發在市報的《記者調查》,導至原縣長周正元下台,他們因受株連而丟了工作;且他們僅是圍攻我有些言行過激;也沒造成什麼其他嚴重後果。故做為當事人和受害者,我意見是這六個鬧事為首者,隻有認罪服輸徹底坦白罪錯,並能揭露幕後支使操縱人,我就不再起訴他們,可以從寬處理,在派出所刑事拘留幾天,再適當罰些款,以示警告算了。以不激化矛盾,不給我下步繼續采訪調查設置障礙為主要目的。李所長,你們是執法單位您看哩?”

“那些不明真相受蒙蔽群眾,若無其他問題,我同意即時教育遣散,亦免得給所裏房舍和經濟造成壓力。”李所長認真揣度著說。“按相關法律法規,尤其全國‘人大’新修訂頒布的《社會治安管理懲罰條例》來考量,那為首集眾鬧事的男女三人,和直接參與猥褻調戲女記者的四個年輕男子,是完全夠得上治安處理,甚至已觸犯法律,要起訴法辦亦不為過。但既然當事人謝記者從有利縣域安定團結出發,及下步工作順利角度講,表態不再起訴追究,且論起亦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我亦讚成按謝記者所講講意見辦:在他們徹底坦白所犯罪錯,並能主動揭露幕後支使操縱人的基礎上,可以僅作刑事拘留,和交保罰款處理。於主任,王副書記,您二位領導啥意見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