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正邪相撞明暗較量(2 / 2)

“同誌們哪,這件事既已傳開了,亦就再無什麼顧及,亦無秘密可保了;那就幹脆談開吧。也好讓常委們聯係所聽傳言,結合時下局勢,認真加以探討分析;從而首先研究出個近期的,協助小謝下鄉調查采訪,實際亦是落實對手們大搞‘派性’活動,伺機‘政變’的確鑿證據;以便進一步製定出個,徹底粉碎對手陰謀的應對措施。”

既然信息亦然傳開,話頭既已提起;那就無密可保,大家亦再無所顧及。隨即大家便根據婁代書記指示:聯係政治對手們,前次幕後操縱教唆受蒙蔽群眾,“圍攻記者,幹擾公務,聚眾鬧事,破壞安定”的非法活動;參考省裏老什麼X?欲派他市報任職門徒,來主政津水的路信傳言;結合現時省內形勢,縣域政情,大家便敞開地進行熱烈討論起來了------

“現時是法治社會,凡事都講法論證據嘛。”紀檢委副書記兼監察局長侯燁首先發言說。“隻要我們這次協助謝記者,將前次那幾個倒台者,幕後操縱受蒙蔽群眾,如何教唆他們‘圍攻記者,幹擾公務,聚眾鬧事,破壞安定’的非法活動,查明落實;回頭再以鬧事頭目提供事實,以勾結貪腐人員,花錢雇傭受蒙蔽群眾,聚眾鬧事,破壞縣鄉安定’的罪名,由公安局發一紙‘拘捕令’,將勞改釋放人員方士元重新逮捕歸案,經過三審兩問,不怕他不如實供出,‘勾結貪腐下台幹部,搞非法活動’的全部犯罪事實。回頭我們再將這些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由紀檢委轉呈市委省委,既堵住他老什麼X的?重新起用他下台門徒們的後路;亦將傳言欲派來津水主政的那倆門徒牽連進去;看他老X再有權勢,在事實和鐵證麵前還敢亂用?第二份由公安局存檔,隨時準備將此事件走法律程序;第三份由謝記者將此作為藍本,運動神思和生花妙筆,再續一篇《記者調查》,登市報頭版頭題大造輿論。”

“侯局大哥不在是查訪幹部出身,現又主抓紀檢監察,就是對法律法規研究透徹;分析判斷更為條分縷析。婁書記,我看這個方案可行。”江心誠代縣長首先深表讚成說。“看大家還有無不同意見?提出來討論統一後我們就可立即分工落實。”於是,在大家又一輪討論後意見極快統一;並於次天一早便付諸實施;且根據會議決定分工:仍有縣委辦主任於良,和查訪辦主任龔立,陪同謝記者再次下鄉調查采訪------亦正因江代縣長此一“亂點鴛鴦譜”,讓兩位都對於良主任有好感的年輕女士,同時陪伴在男主身邊,隨在調查采訪百忙中,亦加空演義出了心理感情之劇。此為後話。

不在有古語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此語不謬。就在津水縣委,為研究切實對策,於處理“太平鎮聚眾鬧事事件”當晚,便抓緊召開常委擴大會議,“通報情況,研究案情,分析形勢,製定對策”的同時,對手們亦沒閑著。但因他們別看人馬不少,省市縣各級都有;但因他們人員成份複雜,雖有領導幹部,報社主編副總編;卻亦有因貪腐而下台幹部;還有曾犯罪勞改釋放人故他們中有人曾自嘲說:“我們這個集合於K老麾下的組織,極類‘**’中某些造反組織,網絡了‘牛鬼蛇神’;是標準的烏合之眾。”

正因其組織成份特殊,其活動方式,亦表現出獨到新穎。他們並不專門召開什麼會議;更不下發什麼文件通知;而是像舊時敵特間諜活動那樣,采取單線聯係;而在彼此電話聯係中,亦不明言直說,而是常用代號暗語。

可就是這樣一群烏合之眾,亦正因都是在暗中活動,采用的都是不見陽光的陰謀詭計,會讓你防不勝防,且步步都能搶占先機;又因早有予謀,行動較早。亦在謝媛剛在市報上發了那篇,“為津水河洪患案”的翻案文章,代縣長周正元因工作失職,而被獲罪撤職之時,便早已提高了警惕,並為嗣後的翻案奪權,提前著手做好精細準備。亦就是在省委“高嶽經濟案”發,株連津水鍾郝被停職,而由是市委呈報省委,下文決定由婁清廉代書記,由江心誠代縣長之初,他們就暗中派人調查婁江和新班子的底細-----功夫不負耍陰謀詭計人。曆經數月來的艱苦努力,還真是抓到了,足已取代婁江,並“踢攤子換班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