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金玲利用現在租住的房子開了“金玲粉館”,經營米粉熟食生意,做起了老板娘,粉館就在騎士咖啡館的街對麵,與王光明也就有了來往。
王光明說:好呀,放桌上。
金玲提著6盆炒粉和2盤鹵菜,用一隻藍子裝著拿上桌麵,一一擺好,說:王老板,這是你們點的炒粉鹵菜,都齊了,謝謝您的關照。
王光明遞給金玲一張百元大鈔:好的好的,給你錢。
“謝謝王老板。”
“不用不用。”
服務生給在座每個人上了啤酒,王光明說:各位,我們是白天睡覺、夜間上班的生活方式,工作需要嘛。大家邊吃邊說,古建家你繼續吧。
古建家喝了一口酒,接著說:搞房改的時候,省軍區發公函到市委,要求辦證。市裏、區裏都研究了,最後,發給了房產證,算房改房,沒有國土證。媽呀,就憑著老紅軍的出身,620平方米的房子呀,不用私人出一分錢!按這次征地拆遷的政策標準計算起來,他們家僅僅房屋建築就能得到300多萬元的征收款,還有2300平方米的土地要另外計算。
大家紛紛搖頭歎息。
李忠自嘲道:唉,悲劇呀,我的爺爺當年是國軍的團長。
古建家:不說那些沒用的啦。問題是,‘紅三代’後來說那房子太舊,要異地重建,政府就給他們家另外批了一塊雙倍標準的宅基地,地址離相水河不遠。10年前他們在那裏建了新房子,但依然住在舊宅院。巧的是,他們的新宅院,也在‘光輝歲月’項目用地範圍。新宅院占地700平方,建築400平方,兩證齊全,按政策標準補償費270萬,‘紅三代’要價580萬。
王光明接著說:政府方麵反複研究了‘紅三代’家裏的情況,定了兩條原則:一是,他家的老宅院屬於曆史遺留問題,裏麵還有政治因素,所以房屋建築部分可以按政策標準補償,但土地部分隻能按標準的50%補償。二是,他家的新宅院隻能按政策標準補償,不能突破。
黃健邊吃邊問:這個‘紅三代’的父親呢?‘紅二代’是什麼態度?
古建家:他的父親是個老頑童性格的人,每天打門球,或者釣魚,逢人就說鄉村好,極力反對城市化。他對拆遷補償問題不是很計較,主要是懷舊心理重,他的態度是口頭上抵製,行動上模糊,說不清楚。
李忠喝了一大口啤酒:好!這就是要害所在,也是我們的目標所在。我分析啊,他們家裏,在老宅院的拆遷問題上,應該是由‘紅二代’拿主導意見,因為他是長輩呀。至於新宅院,兩證辦在了‘紅三代’潘紅軍的名下,肯定就會以潘紅軍的意見為主。所以,我們的策略應該是,用軟手段做通‘紅二代’的工作,先拆老宅院,打開缺口,全麵突破。
王光明:這種分析是不錯,問題是我們沒有跟他‘紅二代’對話交流的機會呀。既有利益衝突,中間又隔著代溝,怎麼會坐在一起呢?
大家沉默了一陣。
黃健歎了一口氣:唉,這軟手段的活,我可不擅長啊。要我說,拆遷應該從容易的做起,先把那些隨大流的、兩麵派的、看風頭的,全都一窩蜂趕走,造成不走不行的大形勢,讓那些釘子戶被孤立起來,成不了氣候,拆遷也就順風順水了。
古建家:那難說啊,隻要領頭的釘子戶沒搬,其他人就會向他看齊、聽他指揮,形成群體意識,阻力巨大,稍不留心,還容易造成對抗性的衝突事件。若是引來了媒體的關注啊,後果就更難預料。
王光明:你們兩個的意見都有道理,角度不同嘛,目標一致。李忠,你那邊調查的情況怎麼樣?說說有什麼難點吧。
李忠:我這邊掌握的情況,歸納起來主要就是三個難點:一是,有一家釘子戶,他的老娘患有間歇性的精神病,稍有動靜就發作,一發作就拿菜刀砍人,見誰砍誰,他自己家裏已經有兩個人被砍過。二是,還有一戶人家,兄弟三人正在為房子的繼承權問題打官司,官司程序還沒完,拆遷的事就被擱置起來了。三是,全省聞名的東方藝術學院,現在租用的舊小學校園在拆遷範圍。市委宣傳部直接幹預了,說是要區政府想辦法解決東方藝院的搬遷問題,找到合適的新校址之後才能搬遷。
王光明聽說向蘭租用的學校校址也在拆遷之列,原本以為自己與她有些交往,或許可以談得成的。誰知,拆遷還沒有鬧出一點動靜,市委宣傳部就已經幹預了,可見又是一樁麻煩事。於是,他長歎了一口氣,心想:我當初就怎麼認定開拆遷事務公司能賺大錢呢?現在已經成功的那些大老板,他們在成功之前該要經曆怎樣的艱難曲折呢?也許我這種激情衝動型的人更適合賽車?
古建家:我聽說,東方藝術學院那塊地,政府已經賣給溫州投資商了,賣地的錢都花光了,可是地交不出來呀。政府要拿另外一塊地給溫州人,可人家溫州人不幹,就這麼耗著。
李忠:這真是,世界這麼大,什麼事都有。
黃健:這不算稀奇,還有更絕的——我的隔壁鄰居,他們的企業破產了,職工全體下崗。政府把企業賣給了開發商,職工們組織起來,日夜護廠,不準拆房。你猜結果怎麼樣?結果是兩個開發商互相指責對方搞欺詐,起訴到法院去了。
李忠:什麼情況?
黃健:兩個開發商共同投資的,都以為是對方設置的圈套。
李忠:那政府——怎麼不說話?
黃健:政府?它數著錢偷著樂,就等著開發商違約。
李忠:哇,全都亂套了。
古建家:要我說呀,這還不算稀奇。我跟你們說一個更奇的——我的一個堂叔,在農村當個村委會主任。一天,縣政府的人突然找他幫忙,說是簽個字就給村裏30萬元錢。他問簽什麼字?縣政府的人給他幾張紙,一看內容——《耕地占補平衡互助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