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拆房
“紅軍大院”本已遠近聞名,今天這裏更是熱鬧非凡:兩台挖機同時開動,一段一段地推倒院牆。幾組工人在屋子裏麵分頭行動,有的在搬家具和家電;有的掄大錘砸破牆壁,拆下舊門窗。
原來,“紅二代”潘援朝去美國了;“紅三代”潘紅軍被打傷,正在醫院裏治療,拆遷隊抓住這個難得的空隙,呼啦啦地開了進來,也引得四周鄰居們紛紛圍觀。
圍觀人群中,有的在唏噓,有的在議論——
“唉,可惜了這棟房子。”
“‘紅軍大院’終於拆了,其它的拆遷戶恐怕是頂不住了啊。”
“聽說‘紅三代’被人打了,還躺在醫院裏呐!”
“人家老紅軍才走了不到一年,房子就被強拆,嗨,人走茶涼啊。想當初,是他老紅軍指揮解放軍部隊占領了這棟房子;現如今,政府的拆遷隊開著挖機來拆這棟房子。唉,真是,今非昔比啊。”
“你簡直胡說八道!我看這棟房子早該拆了,因為它是官僚特權的象征,拆了就好。房子麵前,人人平等!”
“笑話!什麼‘房子麵前,人人平等’?能平等嗎?這本來是公家的房子,拆了卻要給私人幾百萬的補償費,這天底下有我們老百姓講平等的地方嗎!”
“照你這樣說,那還不該拆了?”
“不是說‘紅三代’為我們請了律師嗎?律師在哪裏呀?”
“對呀,律師應該站出來說話嘛。”
“我聽人說,‘紅三代’不肯付定金,律師不幹了。”
正在眾人議論紛紛之際,忽見一輛警車閃著警燈開了過來,停在人群中。三個警察同時從車裏鑽了出來,其中一個警察大聲喊道:喂!你們這是幹什麼?住手!
大家都驚訝地望著警察,不知他們的來意。圍觀議論的人群當中,有人立即改了口——
“你看你看,還是不能拆嘛,警察都來抓人了。”
“是啊,人家老紅軍的房子,拆不得的嘛。”
王光明是這次拆遷行動的現場負責人,他主動走近警察,問道:請問,有什麼事嗎?
警察:你們這是在幹什麼?誰是負責的?
王光明不慌不忙,從隨身帶的一個公文包裏取出了一張紙,遞給警察說:我們在執行拆遷,這是相水區人民法院的執行令。
警察看了一眼“執行令”,又還給了王光明:我們公安人員不參與拆遷。剛才是有人報警,說家裏的財物遭到搶劫。房屋建築與房屋內的私人財物是兩碼事呀,你們怎麼解釋?
王光明:我們對所有私人財物都做了編號,做了錄像登記,不會有任何損失。報警的人呢?他自己怎麼不來呢?
也許是王光明的反問起了作用,警察一時也沒有想明白。那三個警察就低聲耳語了幾句,然後對王光明說:我們既然出了警,也要把事情搞清楚。這樣啊,你們先停下來,等待答複。
一個警察回到警車裏麵用手機打電話,看得出來,他是在請示上級。
圍觀的人群中,又開始議論了——
“應該拆!有法院的執行令,就是合法的。”
“不能拆!人家房子裏的私人財物,也要受到法律保護啊。”
“可以拆啊,私人財物登記了,不少它的呀。”
剛才在警車裏麵打電話的那個警察出來了,他又與其他兩個同事在一起低聲耳語起來,並且看上去他們是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
正在事情陷於困頓和兩難之際,街道辦劉主任騎著自行車風風火火地來了。
看來她是專為此事而來的,她直接到了警察身邊,拿出潘援朝出國前留給她的那一份委托書,遞給警察說:警察同誌,我是街道辦的副主任,兼拆遷辦副主任。你們看,這是房主潘援朝同誌出具的委托書,他出國了,房屋拆遷和財物的保管,都是委托我們全權代表的,不存在任何問題。
警察認真地看了幾遍委托書和潘援朝的身份證複印件、房產證複印件,這才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於是,警察點了點頭說:沒事了,你們繼續。
然後上了警車,走了。
……
在一間醫院的病房裏麵,潘紅軍躺在床上,一隻手和一隻腿被分別固定著,綁了繃帶。
他的太太坐在床邊不住地流淚,傷心地說:紅軍,你不要再逞強了,求求你,看在未出世的兒子的份上,以後我們平靜地生活,不要再生出事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