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史迪威少將,當真是不簡單,按照最先的約定,這位先生來到中國以後要擔任六項重要職務,分別是美軍駐華代表、在緬中美軍司令官、對華租借總管、滇緬路監督人、在華美空軍指揮官、中國戰區參謀長。
可以說,他一個人就承擔著美國和中國之間全部的紐帶聯係問題,尤其是那個對華租借總管和滇緬路監督人,更是把中國的生命線都給掐住了,掐在手心裏,原本,這個史迪威應該是能量很大的;但是長沙大勝和武漢大勝的消息傳來,中國的國際聲望和地位獲得了空前提高,連帶著在談判桌上的校長也硬起了腰杆,接連提出了反對意見。
最讓校長覺得不爽的就是那個在緬中美軍司令官,那就意味著要把中國軍隊最精銳的一百軍的指揮權交到史迪威的手裏!這是校長絕對不能允許的,誰知道這個家夥會不會亂用一百軍,從而把一百軍給葬送掉呢?還有那個附帶條款,原文的大意大概就是說美國可以給中國軍隊武裝,但是範圍僅僅局限為在緬甸接受美軍司令官指揮的軍隊,換句話說,你要我的東西,就要聽我的話,姿態之高,氣勢之淩厲,完全失去了美國人自己提出的《租借法案》和麥格魯承諾的基本精神!
這樣的軍事援助簡直就像是趁火打劫,但是美國人忽略了一個問題,著火的,不僅僅是我們,還有英國!緬甸丟失,倭寇必然兵鋒直指印度,到時候,受到損失的不僅僅是中國,還有英國,因為他們將丟失整個南亞的殖民地,這也許是驕傲的大英帝國所不能承受的;所以,校長巧妙的利用了中國國際威望的提高和英美之間的矛盾,使英國人站在了我們一邊,逼使美國人同意了修改條約和史迪威的權限。
校長乘勝追擊,達成了一係列的成功,先前的裝備和給養還有撫恤金的問題都是這個時候達成的;接著是史迪威的職權還有美國的霸王條款,史迪威的職權被一降再降,由中美之間的大管家變成了小廝,美軍駐華代表、對華租借總管、在華美空軍指揮官和中國戰區參謀長職務保留;而在緬中美軍司令官被修改為在緬中美軍參謀長,總司令一職由我出任,也就是說,一百軍的實際指揮權還是在我的手中,史迪威沒有指揮軍隊的權力。
接下來的滇緬路監督人則是在校長的據理力爭之下由宋子文先生和史迪威共同出任,這種國際性的援助通道,絕對不能掌握在外國人手中,必須要有我們自己的人參與其中,保證我們自身的利益,因為滇緬公路已經是我們最後的對外援助通道了,而且目前還受到了倭寇的強大威脅!
而對華租借問題也在校長的據理力爭之下,有了新的解釋,美國最終還是按照了租借法案的描述,對我們實施了新的租借條例,武裝我們的入緬軍隊和我們提出的五支整編軍,分別是二十軍、四十三軍、七十四軍、第五軍和新二十二軍,這五支軍隊將成為第一序列的美式裝備軍隊。
如此一來,相信一年之後,五支整編軍加上一百軍共二十餘萬大軍就足以單對單的挑戰倭寇,發動再一次的反攻了,屆時,就是我們全麵反攻倭寇之時!
當然,當務之急,還是要應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一般的英國人的要求,不,應該算是請求,我也要和史迪威一起商量一下關於進攻倭寇,協助英國軍隊防禦緬甸的事情;倭寇入緬後,由南向北兵分東路、西路和中路向緬甸發動強勢進攻;作為英國人幫助我們對付美國人的回報,我們和英國人商定,中路和東路的倭寇由中國遠征軍抵擋;我率領的一百軍四個師的部隊,每一個師都有單獨抗衡倭寇一個師團的實力,所以,我並不擔心我們抵擋不住倭寇。
自然我也不會讓士兵們為了英國人那麼拚命的和倭寇對抗導致過大的傷亡,畢竟我們的國力還是衰弱的,不及倭寇,而一百軍也僅僅隻有一支,打光了就沒了;所以我從英國人那兒要來了足夠的火炮,把他們在庫藏中全部沒有用的火炮都給搜刮走了,而英國人隻是在一旁看著,並沒有阻止,這一點,我感到興奮,但是同時我也有充分的自我認識和清新的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