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曙光 三百九十九 一年(上)(1 / 3)

“來!天佑!讓張叔叔抱抱!哈哈哈!”張靈甫大哥大笑著抱起了天佑,左轉一圈右轉一圈,極為開心,天佑卻也不怕被張靈甫大哥這樣繞來繞去,蘭兒倒是很怕似的,上前欲接下天佑,被我攔住:“沒事兒的,天佑不怕,你這做母親的就該放任他自己曆練,我們都不會害他!”蘭兒在我胸口拍了一下,嗔道:“你呀!就是這個樣子,自己的兒子都不擔心,天佑真是苦命!”

我無奈的苦笑,自從天佑來到這裏之後,他立刻就成了這些大老爺們兒的開心果,天佑的確是個極不安分的,揪揪這個的胡子,拉拉那個的嘴巴,扯扯這個的耳朵,拽拽那個的頭發,搞得我們召開軍事會議都不安分,但是大家都不希望把天佑趕出去,因為他們說將門虎子必須要自幼曆練,這個時候就要開始,從娃娃抓起,讓他感受一下軍人的力量,為以後接替我的位子做準備。

我頓時有些哭笑不得,這是什麼事情?這才兩歲的娃娃的就要準備開始接替我的位置了?

子承父業,這個觀念不僅僅是在中國,而是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是一個潛規則,這個潛規則還特別的盛行,特別的容易得到他人的認同,但是我卻不是那麼認同,我總覺得孩子不一定要繼承父親的職業,尤其是非戰爭時期,我也不是繼承了父親的職位,古代中國能夠繼承的是爵位不是官位,爵位高隻是拿的俸祿高,算是對父親一輩拚死拚活打江山的告慰,要是子輩無能,隻能混吃等死,做不了官。

至於天佑,他想做什麼,不想做什麼,我不想向父親那樣限製,父親最開始也沒打算把我培養成軍人,但是後來發現我適合做軍人,才把我培養成軍人,送我讀軍校;而天佑現在還太小,我要觀察他到底適合做什麼,我才會讓他去做什麼,我也尊重他自己的意見,人想要做出些什麼事情,就一定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否則隻能是一個庸人,我一直都是這麼認為的,但是能夠這樣教育子孫的人,很少。

天佑後來也是被校長逼著加入了軍隊,天德天清也是被逼著加入了軍隊,他們一開始都不願意加入軍隊,除了那一次他們主動請纓救援華人華僑,除此之外,他們對於軍人生活都不感興趣,天佑喜歡文學,喜歡寫文章,在校長去世之後退出了現役,開始以軍旅題材和生活題材寫文章,台灣民主進程當中,天佑的思想也發生了轉變,開始傾向於民主人士,撰寫了大量的宣揚民主的文章,成為知名作家。

天德喜歡音樂,沉迷於古典音樂和鋼琴演奏之中,校長去世之後也退出了現役,赴維也納進修音樂,展現了自己的天賦,成為了著名的鋼琴演奏家,名揚西方;天清則喜歡擺弄經濟,我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他應該是蘭兒的兒子,而不該是甜甜生的,他在校長去世之後加入了蘭兒的公司,幫著蘭兒開拓澳洲市場和歐洲市場,接著向美洲進發,和那些著名的資本家族展開交鋒,充分展現了自己的商業天賦。

至於天薇,嗬嗬,和當年的蘭兒一個樣兒,脾氣火爆,喜歡擺弄兵器,打打殺殺,特別受校長的寵愛,校長還總是埋怨我為什麼不把天薇生成男孩子,天薇要是個男孩子,就該叫天威,而不是天薇;這小姑娘還特別強,特別不服從我的管教,一個女孩子家家的比起蘭兒當年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曾經一度氣得我把她關進禁閉室三天才放出來,最後老實了一個月,竟然又犯錯!

與我當年想的一樣,這樣的女子,往往需要一個她生命中突然出現而又必然會出現的男子才能降服,所以天薇也差不多,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男子,所以那個男子隻用短短的一年,就讓頑劣不堪的天薇變得比和我結婚之後的蘭兒還要乖巧,雖然那個男子本身是個文質彬彬的文人,與天佑都擁有民主的理想,後來他與天佑一同辦起了出版社,並稱民主雙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