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是玩的天才(1 / 2)

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是玩的天才。玩,是一種主動學習的態度,玩可以培養動手能力,可以啟發孩子的興趣愛好,還可以從中發現問題,培養主動性。有許多有特長的孩子,就是在課餘時間玩自己愛玩的東西,從而有了小發明、小創造。

孩子在玩的時候,充滿了積極性、主動性。他們的大腦在飛速地運動,思想在不斷閃出火花,這可以有效地培養孩子的各種能力,特別是想像力和創造力,是其他手段難以匹敵的。我們知道,“玩”有生活的影子,但絕不是對生活的照搬,孩子會根據自己的認識和理解去改造生活。

生活百味,親身體驗過了,才叫真切的體驗,每個人實際都是靠這經驗來生活。你知道怎麼樣做是對的,怎麼樣做是錯的,怎麼樣做是安全的,怎麼樣做是危險的,這些都是你的經驗告訴你的。所以不讓孩子玩,就會使他變得無能而脆弱,有翅膀不能飛翔,有腳不能走路,有知識不能運用,遇事就驚慌失措。自由應該是一個能使孩子變得更好的機會。

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大有作為,因此也就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惟恐自己的孩子落伍、競爭不過別人、怕被別人笑話的心理,可謂人之常情。希望孩子將來有點出息,心情也可以理解,但我們更應該相信,在寬鬆自由的天空裏孩子會飛翔得更高更快。

在輕鬆的玩耍中,孩子們就能很好地認識客觀事物,結交小夥伴,進而提高自己認識客觀世界的能力,從而為今後的發展積蓄力量。可是中國的孩子大多是在教育中長大的,在先天的營養中最缺乏的便是最符合兒童心理、生理發展的“玩”。當孩子的書包越背越沉,當他們把書本知識、邏輯思維數學學得很好的時候,在玩耍方麵,家長們已經欠了孩子很多很多。

德國著名教授老卡爾·威特對兒子卡爾的教育是這樣做的:

“我給兒子專門開設了一個卡爾運動場。那裏的各種器具,有的可以用棒子敲打,有的可以懸重,以促進他練就發達的肌肉。我認為,孩子做遊戲一定要有明確的目的,必須使他在精神上、身體上、道德上等各方麵的能力都成長起來,不可白白浪費他們的精力。

做發展孩子在愛好方麵的能力遊戲,也十分必要,也容易開展,因為這是孩子的本能。我和兒子就常常做蒙眼睛的遊戲。事實上,幾乎所有孩子都喜好這一遊戲。具體的玩法是把孩子的眼睛蒙上,給他各種物品讓他猜是什麼東西。另一種玩法是蒙上眼睛,在屋子裏摸索,碰到一件東西就讓他猜是什麼,這類遊戲能有效地發展孩子的觸覺。

為了發展兒子的視覺,我們也做一些數數的遊戲。把幾顆棋子等放在桌上,讓卡爾看一下就說出數字。我利用一切機會和兒子做這類遊戲。在飯後,見到盤子中的水果,馬上問:這是幾個?或在走路時,見到路旁的東西,就問:那是幾個?或者在另一間屋的桌子上放上各種物品,讓兒子看一眼就說是些什麼東西。這種遊戲可以使孩子視覺靈敏,並發展記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