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和朋友傑克在芝加哥基督教青年會(YMCA)參加了一場臨時組織的籃球比賽。傑克比我年輕,精瘦結實、彬彬有禮。這種籃球賽最容易顯現一個人道德方麵的優缺點。在這類比賽中,有時確實很難分辨哪些是反常行為,哪些則是愚蠢的男性競技意識的通常表現。那天我漸漸意識到:我們的對手菲爾比賽時似乎處於一種毫無目的的盛怒之中,在那之前我們並不認識這位年輕人。如果他隻是言語挑釁,那還算是一種有節製、文雅明智的做法——可他卻對其他球員惡語相向,連對自己的隊友也不例外:“你這笨蛋!”“你到底會不會打球!”而當別人指責他犯規或是抱怨他動輒飛肘或近似違規的進攻時,他反倒覺得受到了極大傷害。菲爾與傑克在賽場上互相掩護,盡管菲爾的行為和出口傷人讓他的忍耐接近極限,傑克還是盡力保持冷靜,提醒菲爾“別衝動”、“專心打球”。
幾個月後,傑克和菲爾又一起參加了另一場比賽,可這次情形就沒那麼順利了。菲爾還是猛拉隊友、辱罵不斷,而傑克的競爭衝動也被挑起,決定挺身而出教訓一下菲爾,讓他老實些。
轉眼間他們開始相互奚落,而在傑克運球衝向球籃時,卻被菲爾伸臂抱頸阻截——菲爾用肩頭使勁撞向傑克的上半身,傑克跌倒在地。他從地上跳起,破口大罵。菲爾則毫不遲疑地朝傑克臉上吐了一大口唾沫。
傑克覺得自己似乎回到了幾乎已被忘卻的童年時代,處於他厭惡的一種狀態中:“我十幾歲後就再沒打過架,而那時卻不顧一切衝菲爾掄臂揮拳。”其他球員立刻上前勸架,將他們拉開。菲爾絲毫沒有悔意。傑克飛快拾起運動背包,離開了球場。
傑克極為惱火:“我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會和人打起架來。最重要的是,我感到很尷尬,因為我剛剛當選本地商會的成員,而我居然就向那家夥揮起了拳頭。我對自己感到憤怒還有另一個原因。盡管我很愛父親,非常欽佩他,可在我小時候,他經常做出類似鬥毆那樣瘋狂的事,那讓我十分尷尬。我正努力成為一名正直的青年律師,此時更不希望自己有那樣的表現。那場打鬥就像一個壞兆頭,我沒能像預期的那樣超越這種行為。”
傑克沒法就這麼將此事件拋諸腦後。他來到基督教青年會的前台,堅持讓他們暫時撤銷菲爾和他自己的會員資格。隨後他又給青年會主席寫了一封信表示歉意,並再次建議暫時撤銷他倆的資格,因為他認為“我們的愚蠢程度”不應得到容忍,“一視同仁和零容忍度應該成為基督教青年會對待任何形式打鬥的政策特征”。第二天,主席打來電話說菲爾的會員資格被終止了——因為關於菲爾的投訴一直都很多,而出於一視同仁,傑克的會員資格將被暫停3個月。
幾乎所有偉大的文學作品都在關注道德問題,因為我們無法從感動我們的事物、從我們的情感中將其剔取出來。情感是道德信仰與行為的根源。正麵情感,諸如同情、讚賞與喜愛,有助於促進關愛與寬容。而某些痛苦的情緒對於道德規範也一樣不可或缺。諸如羞恥、內疚和恐懼等情感保護著我們的社會——為了避免羞恥與內疚,我們便會遵循道德標準與規則,從而避免了敵對心理、殘酷行為、傲慢或貪婪。這些情感還是人們進行道德學習的動力,它們能夠激發出更完美更複雜的道德信仰。傑克對那場打鬥心懷羞恥與內疚,反而促使他認清誠實的核心,明白怎樣的行為才符合自己最高的道德本能。從這些方麵來說,適量的痛苦情緒是積極的,因此,如果父母刻意避免孩子生活中出現此類情感,反而會導致危險後果。
但如果孩子或成人不得不麵對大量的負麵情感,同時又缺乏積極的應對策略,這些負麵情感就可能變成一股持續的具有破壞性的逆流,有時會淹沒他們的道德衝動和信念。哈佛兒童心理學家傑羅姆·卡根(JerOmeKagan)發現,那些旨在向孩子們宣傳暴力將導致惡性後果的暴力預防項目並未起到多大幫助,“因為孩子們明白暴力是錯誤行為——他們無法控製的隻是引發暴力行為的羞恥感和其他破壞性衝動”。傑克麵對的問題不是缺乏價值觀念或欣賞他人的能力,相反,他極為正直善良。問題是他發覺自己突然被羞辱和憤怒所控製(而父親的行為又深深影響了他對此的表現)。
有些孩子或成年人可能像菲爾一樣幾乎時時處於自以為是的憤怒之中,時刻不放過蔑視他人的機會,此時羞恥感通常是自我意識中無法擺脫的一個核心部分。憤怒掩飾了他們對自我的猜疑,使他們不至於為羞恥感所吞沒。序言曾提到的16歲的比爾,他之所以參與用放屁機作弄別人的陰謀中,是因為他屈服於希望得到認可和肯定這一需求。13歲的馬特潛入朋友家中行竊,他的解釋是他無法容忍別的孩子比他有錢,此時作祟的便是嫉妒與自卑感。孩子們有時會向老師撒謊,不肯告訴老師有人要在放學後打架,就是為了避免被人視作告密者,擔心受到排斥也促使他們不得不這麼做。
此外,如果負麵情感持續過度出現,孩子就可能產生原始的道德信念。因為學生害怕不及格且自卑心理作祟,現在許多學校作弊蔚然成風——一次調查表明,75%的中學生承認曾經作弊,而接受我們采訪的學生居然找出各種借口來證明作弊是一種正常現象:“如果能進入一所好大學,這麼做也值得。”“就算別人知道你作弊,那又怎樣?”或是那種典型的反應:“大家都這麼做。”有些孩子為偷竊行為辯解的借口是:“社會很腐敗”,或是“人們隻關心自己”。有些孩子所形成的整個道德體係可以幫助他們應對自己的羞愧感及自卑情緒。例如,某些幫派錯綜複雜的道德準則認為,將死亡作為懲罰怠慢者的手段是合理的。
顯然,許多不同的情緒可以塑造孩子的道德發展,但有兩種痛苦的情緒卻令人不安:一為羞恥感,這是一種覺得自身毫無價值且很尷尬的強烈情感;二為害怕得不到認可或被人孤立的恐懼感。盡管處於正常水平時這些情感對人的道德品質至關重要,但是,無數孩子麵對的是強烈的羞恥感以及擔心無法得到認可的極度恐懼,這就可能導致孩子及成人的各種不當行為。而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越來越多的父母熱衷於維護孩子的快樂感,並竭力保護他們的正麵情感,但結果卻在無意中助長了這兩種負麵情緒。
那麼,身為父母與導師,我們的哪些行為在進一步激起這些情感?我們又該做些什麼才能消除它們?如果孩子感到強烈的羞恥與受人排斥的恐懼,我們又要怎樣幫助他們應對這些情感?
我們先談談羞恥感。
羞恥感與自卑感
25年來,精神病學家詹姆斯·吉裏根(JamesGilligan)的工作對象始終是重刑犯,他們的暴力罪行大都荒唐古怪。盡管犯罪原因各不相同,但吉裏根發現了一個共同點:“所有暴力罪行都是由羞恥和屈辱引發的”。他注意到這些罪犯往往“一生都在受人輕蔑和鄙視”。對他們來說,受辱比死亡更加可怕。“世界上最危險的,”吉裏根說,“正是那些害怕被人視為懦夫的人。”
所有情感中羞恥和自卑最具有破壞性。無數次戰爭和種族滅絕行為正是因為某種真實或想象中的自卑引發的——希特勒毫不諱言要一雪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所受的恥辱,那是“凡爾賽帶來的屈辱”。然而由羞恥、自卑導致的違背道德規範的行為大多普普通通、平淡無奇。十幾歲的孩子考試作弊,是因為擔心無法被名校錄取;向朋友隱瞞父親的職業,是覺得他的工作低微;散播他人的謠言,是由於覺得自己的人緣受到了威脅。此時羞恥與自卑往往是產生這些現象的根源。人們對美國人普遍存在的自我陶醉已進行過不少研究——這是一種包括傲慢、自以為是和缺乏同情心的複雜感受,而心理學家早就認識到,自我陶醉源自幼年受辱的經曆。因蒙羞而造成的傷害,正如希特勒恐怖的報複行為,經常會像病毒一樣蔓延開來。蒙羞的成人通常要發泄情緒——正如菲爾往傑克臉上吐了唾沫,而蒙羞的孩子可能再去羞辱其他孩子,而為人父母之後則是羞辱自己的子女。一些偉大的戲劇,例如尤金·奧尼爾(Eugine O'neil)的《長夜漫漫路迢迢》(LongDay'sJourneyinto night),講述的正是家庭成員因為惱羞成怒而互相揭短,同時拒絕給予慰藉與關愛,而這本是拔除羞辱這根毒刺的最佳方法。
隻需將羞恥感和它的近親內疚相比,便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其危險性。內疚是指我們違背內心準則時感到的自責——諸如欺騙配偶、暗中詆毀同事或對犯罪行為瞞而不報。內疚感強烈到一定程度時,比如傑克遇到的情況,我們就覺得有必要做出補償。若不能彌補過失,這個世界就看似一團混亂、無法繼續。糾正這種狀態的辦法往往會自然浮現——內疚感持續,通常也就帶來了解決辦法。
從這些方麵看,羞恥感就不是那麼容易可以克服的。研究羞恥這一情感的專家羅伯特·卡倫(ROberTKaren)指出,人們通常不會因為某件事或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而是因為自己的身份,尤其在感到自己的缺點被曝光,並被人看見或以為被人看見之時。著名精神學家海倫·布洛克·路易斯(HelenBlOck Lewis)說:“我們說,我為自己感到羞恥。“但”我對某事感到內疚。”羞恥與內疚通常難以區分,而人們減輕羞恥感的一種方法就是將其轉化為內疚——就像傑克因此而寫信給基督教青年會的主席。無意中他這一行為彌補了破壞規則和侵犯他人的內疚感,以及當眾如此表現的羞恥感。但這種轉換或彌補通常很難實現,因此容易加深內心的痛苦。當羞恥感越來越強烈,或者在幼年時期就已經銘刻於自我意識之中,當人們缺乏應對策略時,羞恥感就極可能削弱欣賞他人的能力、破壞道德動機,並以消極的方式表現出來。
當然,孩子可能因為不同原因遭遇不同形式的羞恥感。有些孩子從幼年開始就可能因為身體殘疾,或是因為經常接觸種族、民族或社會階層等成見而容易受到羞恥感的影響。但身為父母,我們應當盡力保護孩子免受羞恥感的傷害。例如,美國黑人作家兼兒童律師瑪莉安·賴特·埃德爾曼(Marian WrighT Edelman)說,小時候她生活在最保守的東南部地區,那裏種族差異主義者言論猖獗,多虧她父母與社區其他成年人的庇護才使她得以安然度過成長期。令人憂慮的是,也正是父母,可能在孩子身上留下最強烈、最難消除的羞恥感。正如卡倫所言,如果我們沒有教授孩子基本禮貌,隻是一味鼓勵他們自我膨脹,或者沒能注意或控製他們某些令人反感的性情,我們就可能間接地使孩子陷入羞恥之中。如果父母給予孩子太多自由——例如常常讓步於孩子的衝動,或是過早賦予他們過多自主權——也可能增加孩子感到羞恥的幾率。
然而,即使我們無法避免某些直接引發羞恥感的行為,也至少應該盡力減輕這種負麵情感。作為一名臨床治療師,多年來我最為關注的是一種直接羞辱的行為。有位40歲的患者,姑且稱他為山姆,他一直無法忘記11歲時發生的事。那時他一尿床,他母親就有意將床單晾在門前草坪上,讓鄰居的孩子們明明白白地看在眼中。即便30年之後,這些記憶一樣使他無比憤怒——他說就像喪失理智一般,那種記憶簡直就是一個黑洞,他對母親的所有同情都從中流失殆盡,即便她已年老體衰。孩子成長過程中並不鮮見的是某些父母更具破壞性的行為。他們直接告訴孩子他們讓自己覺得丟臉,或指責的不是孩子的某種行為,而是他們某一明顯且無法改變的性格本質:例如孩子不夠漂亮,不夠聰明,或不像鄰居孩子那麼出色。我的一位朋友年已80,卻仍對18歲時感受到的強烈的羞恥感無法釋懷:當時因為她無法應征入伍,而父親說這是他頭一次因為她是個女孩感到高興。
毫無疑問,這樣的羞辱會對孩子造成極大的傷害;因為我們永遠不會忘記曾受的羞辱,因為羞恥感的生命力頑強得可怕,所以往往就會阻礙我們尊敬或原諒那些也許曾以其他方式盡心照顧我們的人——山姆與他母親的關係便是如此。如果這種羞恥感長期無法消除,那就可能導致一種持續的過失感或冤屈感,聚集的怒火就會不斷削弱孩子的同情心及欣賞他人的能力——就像吉裏根采訪的那些囚犯那樣。而在某些社區,這種直接的羞辱相當普遍。例如,為了喚醒孩子們身上最強烈的表現欲望,一些體育教練會露骨地使用侮辱與輕蔑的方式。
這種羞辱行為確實使我們不安,但至少在中產階層中,已有證據表明這種現象已大為減少。心理學家佩吉·米勒(Peggy Miller)與其同事所進行的研究表明,美國中產階層的母親十分關注孩子的自尊,強烈譴責羞辱孩子的行為。我們的文化非常適應包括羞恥在內的各種脆弱情感——過去30年中美國所進行的心理研究,超過整個人類曆史上任何一個國家的努力——羞辱這一行為已被烙上了恥辱的印記。因為羞恥感令人痛苦又如此強烈,很容易被越來越多的專家視為攻擊的目標,而正是這些專家在監督規範我們的情感生活。無數書籍警告父母羞辱孩子將帶來災難:諸如自勵大師約翰·布拉德肖(JOhn Bradshaw)在全國進行的巡回演講,懇請父母停止羞辱孩子;越來越多的心理谘詢師和電視電台的專家強調了嘲笑孩子性格或當眾羞辱孩子的後果。
但目前的情況就令人費解了:盡管公開羞辱的行為已在逐漸減少,但遭受嚴重羞恥感折磨的孩子或年輕人的數量並未相應下降。現在許多心理學家聲稱羞恥感十分普遍;甚至有人認為事實上羞恥感較從前更為常見。我們的文化似乎為此所困擾。好幾部流行的電視劇都是圍繞羞辱展開的,如《美國偶像》(AmericanIdol)、MTV頻道的《房不勝防》(RoomRaider)與整人秀(PunRed),而且幾乎都是從色情角度過分曝光了我們最為隱秘的自我懷疑。不知不覺這些節目吸引了無數美國人,因為它們依據羞恥感這一永恒的威脅製造出了緊張氣氛——它們利用了我們對羞恥感的恐懼。
當然,羞恥感仍舊普遍存在是由複雜的社會因素造成的,例如被父親拋棄的孩子數量多得驚人,我們越來越關注自己而非社區,我們更執著於追求引人注目的成就等(這些將在後麵的章節中另加討論)。但另一個原因則是父母可能在許多方麵讓孩子感到羞恥,而無論父母抑或孩子都很難覺察到這一點。(我在稍後將提到,令人慶幸的是,對於目前種種形式的羞辱,我們擁有許多應對方式。)
19歲的吉姆·斯塔倫生活在長島的一個社區,家境富裕。他回憶說,從幼年起他就生活在一種奇怪的矛盾之中。他的父母一再告訴他,他擁有一切。在他看來,他也確實什麼都不缺。他擁有所有可能的物質享受。他就讀名校,周圍的鄰居也都受人尊重。吉姆是他母親第二次婚姻中的幼子,因此她認為自己在教養孩子方麵已經很有經驗了。吉姆也承認他母親或繼父幾乎從未對他粗暴過。他的繼父溫和文雅,盡管與他多少有些生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