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時間,已經是中午時分了,於是說到:“我們先吃點東西,在接著查吧。人是鐵,飯是鋼,不吃飯怎麼可以?”
趁著菜還沒來上來的功夫,我又拿出卷宗看了看問到:“對麵的那個水果攤攤主應該就是4號證人了吧,對嗎??”
劉易回答到:“是的Madam”
“那好,一會吃完飯,你和小敏過去問問。”我吩咐到
我一邊吃飯,一邊暗中的觀察水果攤。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就是每當有人用1000快或者500快的大鈔在水果攤買了東西以後,攤主就會在顧客走了後,馬上把錢拿到對麵的自動提款機上存起來。(啥?為什麼隔了一條街也看的到?偶的視力2。0啊,這都看不見搞P啊)
不對啊,卷宗上麵說疑犯搶走了這個攤主的2000多快,上麵還特別寫明了是一張1000的,2張500的。但是根據現在的觀察來看,這個攤主一收到這樣的大鈔就立刻存起來了,那怎麼還會有2000多快讓人搶走呢?難道說,案發的時候剛好有人買了東西,還沒來的急存進去就被搶走了?要知道自動提款機可是24小時營業的。
我想了想,決定做個試驗。於是拿出幾張麵值千元和五百元的錢來分給他們,讓他們每隔10分鍾就去一個人到水果攤隨便買點什麼,還特別叮囑他們,買東西的時候留意下攤主的錢盒子裏有多少錢,而我就暗中觀察。
果然和我先觀察的一樣,攤主一收到1000遠和500元的鈔票後就立刻存到自動提款機了。他們買完了東西回來告訴我,錢盒子裏隻有幾張100快的鈔票和一些零錢,至於你用1000快去買東西,攤主會從自己衣服內的口袋裏拿出一張500快的來。
現在看來隻有2種可能了,要麼就是案發的時候剛好有人買東西,錢沒來的急存進去就被搶了,不過真有這麼巧嗎?或者就是這個攤主在說謊。
要證明這點很簡單,每個提款機不管是取款還是存款都會有記錄的,而且提款機上還有錄象,隻要拿到錄象和提款機記錄就能知道到底是巧合還是說謊了。
於是我讓周成和吳諒去拿提款機的記錄和錄象。其他人則跟我一起,在去看看其他證人的情況。
3號證人是一個自由寫作者,住在這條街上一個二樓的單位裏,從他家的窗戶往樓下看去,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整條街的情況。
在他們詢問3號證人的時候,我到處看了看,發現在寫作抬上放著一個眼鏡,我拿起來帶了帶,感覺有500,600度,應該是長期寫作造成的近視。
詢問完3號證人,並沒有發現什麼疑點。最後詢問了1,2號證人也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地方。走出了酒吧後,來到酒吧對麵死者死的地方看了看,也沒有發現什麼線索。
突然張穎對我說到:“Madam你看,這個路燈是好像是壞的。”
我抬頭看了看,路燈的確是壞的,但是路燈壞了關我們什麼事啊?我們又不是修理路燈的。等等,我想起來了,這幾天的天氣都不怎麼好,晚上根本就沒有月光,如果這個路燈在案發時,也是壞的,那麼3號證人的口供根本就不可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