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4章 徐皇後《內訓》(3)(2 / 3)

珠寶玉器都不是寶貝,隻有善良、通明才是寶貝;美好的德行沒有受到損害,就可以有宜於室家了。《詩經》上說:“古人有高尚道德者,就慕仰他;有光明正大的行為的,就仿效他。”這句話說的就是這些啊!

【評析】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古往今來,有許多品行高潔的賢妃貞女,某些方麵還是值得我們學習效法,以規範自己的德行的。這則訓示提倡學習前人的優點是有一定借鑒意義的。

用心孝敬父母

【原文】

孝敬者,事親之本也。養,非難也,敬為難。以飲食供奉為孝,斯末矣[1]!孔子曰[2]:“孝者,人道之至德。夫通於神明,感於四海,孝之至也。”昔者虞舜善事其親,終身而慕[3];文王善事其親,色憂滿容。或曰:“此聖人之孝也,非婦人之所宜也。”是不然。孝弟[4],天性也,豈有問於男女乎?事親者以聖人為至。

若夫以聲音笑貌為樂者,不善事其親也。誠孝愛敬無所違者,斯善事其親者也。縣衾斂簞[5],節文之末[6];紉箴補綴[7],帥事之微。必也恪勤,朝夕無怠逆於所命,祗敬尤嚴於杖屨[8],旨甘必謹於 餘[9],而況大於此者乎?是故不辱其身,不違其親,斯事親之大者也。

夫自幼而笄[10],既笄而有室家之望焉,推事父母之道於舅姑[11],無以複加損矣。故仁人之事親也,不以既貴而移其孝,不以既富而改其心,故曰:“事親如事天。”又曰:“孝莫大於寧親,可不敬乎?”《詩》雲:“害浣害否[12],歸寧父母。”此後妃之謂也。

【注釋】

[1]斯:此;這。

[2]孔子:儒家學派創始人,春秋時期思想家、教育家。

[3]慕:想念。

[4]孝弟:孝順父母,敬重兄長。也作“孝悌”。

[5]縣(xu佗n):懸掛,此指晾曬。簞:竹席。

[6]節文:節製修飾。

[7]箴:同“針”。

[8]祗(zh侃):恭敬。杖屨:本指老人用的拐杖和鞋,後用於敬老之詞,代稱老人。

[9]旨:味美;美味。 (j俅n)餘:吃剩下的食物。

[10]笄(j侃):古代盤頭發或別帽子用的簪子。引申為女子可以插笄的年齡,即成年。

[11]舅姑:丈夫的父母。

[12]害(h佴):通“曷”,何不。浣:洗去衣服的汙垢。

【譯文】

孝敬,是事奉父母的根本。奉養父母並不難,難的是敬重父母。那種以吃喝來供奉父母就稱之為孝順,是最末等的了。孔子說:“孝,是人的道德中最高的品德。那些能通達神明、感動四海的,就是孝敬的最高境界。”過去虞舜善於事奉他的父母,終身都想念他們;周文王善於事奉他的父母,如果父母不安他就滿臉都是憂色。有的人說:“這是聖人所做的孝,不是婦人所適宜的。”這是不對的。孝順父母、敬愛兄長,是人的天性,難道還有男人和女人的區別嗎?事奉父母必定要以聖人的行為為最高目標。

至於以動聽的聲音、甜蜜的笑容去取悅父母,算是不善於事奉其父母。誠心誠意地去孝順、愛戴、尊敬父母,不違背他們的意願,這才是善於事奉其父母。晾曬被子,卷掛竹席,隻是節製修飾的末節;穿針引線,縫縫補補,隻是所有事情之中最微小的。一定要恭謹勤懇,早早晚晚都不要懈怠或違抗父母之命,麵對父母尤其要恭敬,飲食之餘也要嚴加謹慎,更何況那些比這更大些的事情呢?因此,不侮辱自己的身體,不違背其父母的意願,是侍奉父母的大事。

女子從小到成年,成年了就會出嫁成家。把事奉父母的道理轉移到事奉公婆上,不能對公婆在孝順上有所減損。因此,仁智之人事奉父母,不會因為自己地位尊貴而轉移他的孝順,不會因為自己富裕而改變他的孝心。所以,有一種說法:“侍奉父母就像事奉上天一樣。”還有一種說法:“孝順,沒有比使父母安寧更重要的,能不尊敬嗎?”《詩經》上說:“哪些衣服應當去洗哪些衣服可以不洗,我將穿著回家探望父母。”這裏說的是文王後妃阿。

【評析】

孝順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古人在這個問題上有一些不同的認識。這篇訓示認為“以飲食供奉為孝,斯末矣”,而是要“誠孝敬愛”,要發自內心,要“朝夕無怠逆於所命”,這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時這篇訓示還提出女子要“推事父母之道於舅姑”,這對於正確處理婆媳關係無疑是很有益處的。

與人和睦相處

【原文】

仁者無不愛也。親疏內外,有本末焉,一家之親,近之為兄弟,遠之為宗族,同乎一源矣。

若夫娣姒姑姊妹[1],親之至近者也,宜無所不用其情。夫木不榮於幹,不能以達支;火不灼乎中,不能以照外。是以施仁必先睦親,睦親之務,必有內助。

凡一源之出,本無異情,間以異姓,乃生乖別[2]。《書》曰[3]:“敦敘九族[4]。”《詩》曰:“宜其家人。”主乎內者,體君子之心,重源本之義,敦《頍弁》之德[5],廣《行葦》之風[6],仁恕寬厚,敷洽惠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