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說,在很多方麵都受益匪淺。
我對卡爾的教育,第一個原則就是培養他的虔誠和美德。他認為父親和上帝能看到他所做的任何事情。他尊敬並愛護周圍的一切,包括動物和植物,他把它們視為同類甚至手足。因此,他努力使自己站得越來越高,而從不嫉妒和輕視其他事物。相反,他真誠地尊敬它們、嗬護它們。他對不如自己的人都非常好。他竭力通過父母的指導、人際交往以及自己的勤奮來提升自己,和普通孩子不同的是,所有這些對他來說都彌足珍貴。
他對待上帝非常虔誠,就像對待自己的朋友一樣。他無時無刻不在感受著上帝的存在。也是出於這個原因,他從來都不會在背地裏做我們禁止他做的事。他說上帝會看到這一切,我不應該冒犯他。這樣的事情,有例可證。
卡爾六歲時,有一次,我帶他去拜訪E牧師。第二天早晨用餐時,卡爾不小心把牛奶弄灑了。我在家裏明確規定,弄灑了東西就要接受懲罰。通常在這種情況下,他就隻能吃麵包和鹽了。
卡爾很喜歡喝牛奶。E牧師一家因為非常喜歡卡爾,所以專門為他調製了一種特別香甜的牛奶,還搭配了一塊精致的蛋糕。這對卡爾來說太有誘惑力了。看到牛奶灑了,卡爾的臉立刻紅了,表情很尷尬,而且不再喝牛奶了。我知道這是什麼原因,但假裝什麼都沒看見。
牧師一家也發現了,鼓勵他喝完剩下的牛奶。但小卡爾謝絕了,他主動承認錯誤,說由於他粗心大意弄灑了牛奶,就不能再喝了。他們反複勸他說沒有關係,可以繼續喝完,但他就是不喝。我在旁邊吃自己的點心,故意不去理會他們。卡爾還是堅持不喝牛奶。出於對卡爾的喜愛,牧師一家把矛頭指向了我,他們認為卡爾一定是擔心被我訓斥才不喝的。
於是,我把卡爾支出去,然後向E牧師一家說了我在家裏的規定,並解釋說卡爾不是擔心被我責備才不喝的,而是他知道犯了錯誤就要承擔後果。但他們根本不信。他們堅持認為這是違反健康孩子的天性的,不應該為了一個微不足道的所謂錯誤就懲罰孩子,不讓他吃東西。
“你走開,他就會喝了。”他們對我說。
“好吧,我先出去,這樣你們就會看到他的行為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我強迫的。但有個條件,待會兒你要告訴我事情的全部經過。我事先向你保證,如果他喝了牛奶,我不會責備他。”
他們也保證將事情的經過告訴我。
把小卡爾叫進來以後,我找借口出去了。E牧師一家繼續熱情地勸他喝牛奶、吃東西,但一點效果也沒有。他們又在牛奶裏加了糖,比原先更甜了。可還是不行。他們告訴他把牛奶再加滿,就不會讓我看出破綻了。同時又拿來了一塊新蛋糕,對他說:“你爸爸的規定沒有說不讓這樣吧。”他們特意讓他認為我不會知道事實經過。可小卡爾仍然不動心,並反複說:“就算我爸爸不知道,但上帝知道,這是問題的關鍵。要是我吃了新的牛奶和蛋糕,不是在欺騙他嗎?”
他們提醒卡爾說,你還要走很長一段路,總得補充點能量吧。但他堅持說麵包和鹽已經使自己臉紅了,這些足以支撐他走完回去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