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女兒學校組織看電影,路上,她把所有的零花錢都丟了,回到家裏傷心得直流淚,因為當時隻過了半個月,錢沒啦,下半個月的路費錢怎麼辦?我一看女兒流淚就心軟了,愛人知道我的壞毛病,於是悄悄地把我拉到一邊說:“別心軟,要給她一個教訓!讓她自己想辦法。”我覺得愛人說得有道理,於是便硬著心腸走到女兒麵前裝成威嚴的神情說:“錢丟了,責任在你,爸爸媽媽不會再給你,這是對你不保管好自己財產的懲罰,不過你可以通過勞動或優異成績獲得獎金。”
“沒愛心的媽媽,女兒遇到了困難不知安慰,還大談懲罰。告訴你們等我單元考試,考完後你們自然會乖乖地給我獎金。”女兒說完就埋頭看她的報,懶得理我們了。
那幾天女兒很賣力,在家裏搶著做家務,學習也格外用功。語文數學單元考試成績出來了,兩門都獲得了班上第一名。那一次,通過學習和勞動,她獲得了15元的獎勵。
然而在零花錢支付政策的執行中,很可能因為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原因而使這項政策變了味,以至於失去了最初的目的和意義:孩子的祖輩或者其他親戚朋友的“關愛”,讓孩子隨時得到“計劃外收入”。
一位母親給上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報了周末特長班,並為此每周多支付給女兒10元的車費和零食錢。
有一次,女兒的錢包放在書桌上,母親發現裏麵竟然有50多元錢,感覺不對,一經“嚴刑逼供”,女兒羞答答地實話實說了。原來,爺爺看見孫女周末還得出去上課,很是心疼,便每次給孫女15元“補助”,結果一個月下來,孩子有了60元的“親情補助”,而孩子的父母還毫不知情。
當父母擔心孩子的零用錢是否夠用時,孩子們說不定一邊數著“意外收獲”,一邊偷著樂呢!
支付零花錢的類型和原則
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家長們教育觀念的不同,或者孩子各自性格特點的不同,在給孩子零花錢的問題上,也會出現不同情況,但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種,順其自然型。這類家長認為,隻要孩子需要,都不會虧待孩子。要什麼,就給買什麼,不管吃的、用的,還是玩的。現在父母大都隻有一個孩子,因而對孩子疼愛有加。家長認為自己已經受了不少苦,現在不缺錢了,不能讓孩子再在這方麵受委屈,所以事事滿足孩子的需求。
第二種,斤斤計較型。持這種觀點的家長認為,孩子的生活費不能克扣,但零花錢能不給的堅決不給。現在的孩子正是缺少一種吃苦教育和自我鍛煉的機會,孩子的依賴心理和貪圖享受的習慣,就是從父母隨意給零花錢開始的。要想使孩子有個良好的習慣,就要從管好父母給孩子的零花錢開始。
第三種,適可而止型。有不少家長認為,給孩子的零花錢,不能一味地滿足孩子,也不能一點不給。是否給,給多少,由家長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家長認為需要買的,就買,家長認為不需要買的,則不買。零花錢的數額和用途由家長決定。
第四種,有為而治型。孩子要滿足父母提出的一些要求,比如學習成績要達到雙百分,或者完成額外的家務,父母就給予獎勵。至於錢到了孩子的手中怎麼支配,由孩子自己做主。孩子隻有努力完成父母交代的學習任務或工作任務,才能夠得到零花錢。
第五種,無為而治型。孩子需要多少錢,父母都給,但孩子自己要管理好自己的錢,要將使用錢的情況作記錄,並定期向父母彙報,父母給予適當的指導或引導。
第六種,定量供應型。每月定時定量給孩子零花錢,至於孩子的錢怎麼用,用在什麼地方,父母不管,那是孩子的權利,不過多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