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家長的行為說明她是把孩子作為自己的依附品,是受自己支配的。在她的眼裏,孩子沒有獨立人格,所以,她理所當然地收走了壓歲錢。她掌控的不僅是壓歲錢,也是她的孩子;孩子失去的也不僅是壓歲錢,而是寶貴的獨立性。
第二位家長倒是放開手了,卻任其自流。他隻看到孩子需要獨立的一麵,而忽視了未成年人需要引導的一麵,同時也表明家長給予的獨立是比較突然的,所以孩子不會理性地掌握自己。
第三位家長始終把自己定位於孩子的朋友,讓孩子當主角,自己當配角,總是在和孩子商量,給孩子建議。因為家長認為壓歲錢的處理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同時她敏銳地意識到這可是教育的契機。因此,她擔當了孩子的顧問,把與此相關的一切教育機會,都利用上了。而孩子的收獲也是大大的,不僅增強了獨立性,也增長了獨立的本領,還學會了理財,知道了許多社會知識。瞧,這不是一舉多得嗎?
壓歲錢的處理原則
針對壓歲錢該“充公”還是“下放”的問題,大多數家長和專業人士都認為應掌握這樣的原則:即大部分壓歲錢由家長代為保管,小部分留給孩子自由支配。但是同時理財專家也指出,當理財教育凸顯蒼白時,家長應在把握好給孩子壓歲錢數量的同時,對孩子給予正確的理財指導。
專家們指出,家長將壓歲錢全數收歸並全權代管,看似簡單安全,實則容易弄巧成拙,並不可取。這會讓孩子產生一種不被信任的感覺,無形中打擊了他們自我理財的積極性,嚴重的還有可能帶來逆反心理,甚至變相索取。家長如果能夠在壓歲錢的使用中給孩子一定的“經濟自主權”,就可以通過讓孩子支配壓歲錢,引導孩子們學習理財,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節約美德、自製能力及與人為善的品德。
一位小學班主任舉了這樣一個例子:小英和明偉都是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小英的父母曆來都是將孩子所有的壓歲錢“充公”的,可是春節過後,小英想買些自己喜歡的東西,卻又不敢向爸爸媽媽開口,隻好變著法兒地以各種名義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伸手要錢,甚至說謊。明偉的父母則把收到的2500元壓歲錢中的500元交給明偉作為一年的零花錢,並對他說明,如果過早花完,父母不會給任何幫助。於是小明偉精打細算,學會了怎樣合理地花錢。
可見,適當“下放”壓歲錢的使用權,確實是對孩子進行理財教育的好機會。專業人士指出,對孩子進行壓歲錢的使用指導,需要注意做到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家長應該讓孩子明白,他們所得到的壓歲錢是長輩和親戚辛苦勞動得來的,讓孩子意識到錢雖然是屬於他的,但這並不等於就可以亂花,而應該懂得珍惜。
其次,家長要明確告訴孩子收了多少壓歲錢,幫孩子建立一本收支賬本,然後和孩子商談該給孩子留出多少壓歲錢供其支配。家長對於孩子合理的要求要給予支持。
最後,在具體的消費過程中,家長應該給孩子提出合理化建議。例如鼓勵孩子根據自己的需求添置學習用品、購買課外讀物,也可以教育孩子利用壓歲錢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長輩購買節日禮物或生日禮物,或者幫助福利院的同齡人,培養孩子的孝心和愛心。
專家認為,借助部分壓歲錢使用權的適當“下放”,讓孩子親身參與和感受財富積累與合理花費的過程,既避免了孩子們有錢亂花,又培養了孩子的自理能力、理財意識,以及對事情的計劃性和條理性,可謂一舉多得。
孩子具有自己支配壓歲錢的權力,但壓歲錢多了,弄不好會適得其反。因此,對於大筆壓歲錢的處理,家長負責製訂使用和投資規劃是完全應該和必要的,甚至用目前大力提倡的“創建學習型家庭”活動中的一句話來講,如何使用壓歲錢,也是可以“全家共同參與學習”的。這其中的要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