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家外之行(1 / 2)

一家四口走在大街上,現在宇浩和國洪都已經換上了國辭帶來的幹 淨衣服,不然,兩人都沾著一身血的話,那可就有好戲看了。逛商場,再進蛋糕店,提著大大的蛋糕,拎著各種小吃,坐車回到了李家。

“小虎!”宇浩呼喚。“汪汪!”一隻“老虎”跑了過來,在宇浩跟前坐下,搖晃著尾巴。“這就是當年摩水送給宇浩的那隻金虎狗,如今已經長得非常強壯。“走!我們去散步!”宇浩道,帶著它去玩。

他們在村外行走著,要是平常,宇浩肯定要瘋跑一下,但是先前由於失血,他想跑都沒有力氣跑。他們走上了金山,金山,是一座小山,最高點離地麵才三十米,光禿禿的,沒有一點草色。金山,名字非得好聽,但卻名不符實,整座山難以找到一點金子,就一座土山而已。

但是,宇浩卻不信它真的就這麼的平淡無奇,這座山最早的記錄是出現在盛唐的地方史中,這個名字一直沿用至今,那古人為何給它取名為金山而不是禿山、土山呢,禿山或土山不是表達得更貼切嗎?它一定有什麼秘密,隻是還沒有被人發現罷了。

宇浩每次來到這裏,總會走上幾圈,希望能發現些什麼,隻是,他每次都是無功而返。“宇浩!宇浩!”不知何時,李研已經找了上來。“汪!汪!”小虎叫了兩聲,引領李研找過來。“走!回去啦!今天是你的生日,家裏可不能沒有你這個主角!”李研道。

“嗯!走吧!”宇浩也不想在這裏多呆了,還是回去的好,他一手牽著母親的手,一手拉著小虎,向回走去。

時間冉冉,一過已是六年,十八歲的宇浩,已經是一個非常帥氣的男生,對他父親的帥氣有了不少遺傳,同時也因為他家有錢,所以,他在學校中,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在追他,總變著戲法的製造“偶遇”的機會,希望某一天能被他注意到。

隻是,宇浩才懶得理會她們,走自己該走的路,無需理會的事,他是看一眼都懶得看,什麼“好巧!”“我們真的好有緣!”的話語他都聽得耳朵都快起繭子了,情書、當麵表白的情況他是看得都厭煩了。

高考結束,他拿著優異的成績回家,原以為放假了能清靜一下,可是,他的手機都快被打爆了,即使換張卡也沒有用,沒過多久就會又被那些女生知道,一知道,他的新號碼就又無法清靜了,也不知道是誰透露出去的!

新的學期再次開始,宇浩入了大學,主攻曆史學科,他很喜歡曆史,不但想了解中國漫漫五千年的曆史,而且也想了解整個地球的人類發展史。而他,不管去到哪一個學校,永遠都會引起女生們的圍攻,有些還是從高中學校一路追上來的。

“滾開!別擋住我的男朋友的道!醜八怪!”宇浩不管走到哪裏,總會被一群女生圍著,其中不乏自稱是他女朋友的女生,對此宇浩也懶得管,因為怎麼管都是徒勞的。這次,一個來自於農村,樣貌有些黝黑的女同學,因為站在路邊看書,被人推開了,摔倒在地(農村來的學生,哪個會讓人看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