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勾勾手指要活著(1 / 2)

“琴”

一種樂器的名稱,也是一個人的名字。至於姓氏這種東西在方城四州的孤兒裏從來都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多他不能添溫飽,少他太陽照樣東升西落。

所以琴就一個字,她喜歡歌喜歡舞,她同樣是孤兒,過著同樣艱辛,隻是她愛笑,許飛宇愛看她笑,孤兒們愛討好她笑。

於是琴就是方城四州小圈子裏的公主,公主本應該高高在上,如高懸於晴天之上的明月不沾人間煙火。

隻是她卻偏偏在人間,落在人間的明月總會惹人矚目,注視的目光並非獨獨隻有尊敬、愛慕,也會有欲望。

……

“她如明月,我們如塵土,隻是明月早晚有黯淡的一天,隻是不想他來的如此之快。”

沒有人會在琴麵前生氣、發火,以前沒有現在也沒有,即便此時的琴依然如此,因為她始終是小圈子裏的公主,那怕她惹上滿身塵埃,那怕她馬上要凋謝。

狼一站著沒動,卻將眼光投向遠方。許飛宇不會偷襲他,起碼現在不會,因為他是頭狼,頭狼有頭狼的尊嚴。

看著滿身血汙的琴,許飛宇依稀的記得走之前她還憔悴、呆滯、恐懼、木訥、無助,眼角還掛著銀鏈子一般的珍珠。

那一夜,許飛宇永遠也不會原諒自己。

看著琴腫脹的臉頰,淤腫的已經看不出原本的容顏,隻是依稀的眉眼還能辨認出是她,單薄的衣衫上滲出條條道道的血痕依然在滲著血,在夜風的吹襲下瑟瑟發抖,原本黑亮的長發早已經淩亂成一團,沾染著黑黑的血塊和沙子。

“她傻!”許飛宇說道。

“我們不是因為她傻才喜歡的不是?”狼一反問道。

聽完狼一的話,許飛宇笑了笑,從胸口揪下一個金色小牌子,在黯淡的光線下閃著淡淡的金色光澤。紅黃藍三色相間的條紋如翅膀一般張開著,下麵墜著一個盾牌中間則是一柄劍配以六芒星。

這是一枚勳章,到底是什麼品級已經不太重要了,重要的隻是他代表著方城四州小圈子的絕對權力。

有權力的不是王者,而是監視者、保護者。

“你想要這個?”晃了晃手裏的勳章,許飛宇看著狼一很認真的問道。

“想”狼一沒有猶豫點了點頭。

“做個交易,它是你的,而她是我的。”話未說完,許飛宇就將勳章拋給了狼一,丟下野狼走向躺在簡陋擔架上的琴。

接過勳章狼一冷聲道:“你死了,它一樣是我的,這不是交易。”

許飛宇邁出的步子稍微停頓了一瞬,曬然一笑道:“不,它是交易,因為我死不了。”

死不了的人未必真的生猛異常,僅僅是因為一個躺著的女人,一個充滿著奇異魔力的女人。

如果說生活的殘酷磨礪了孤兒的狠心和堅毅,那麼琴就是這份狠心與堅毅背後的柔軟,是添塞在骨胳與心髒間的血與肉。

蹲下身子輕輕擦拭著琴腫脹的臉頰,讓琴本來就粗重的呼吸聲邊的更加沉重,她很疼,許飛宇知道,而他的心更疼。

疼過之後人總會清醒的,看著那腫脹眼睛中的那抹往日如明月般璀璨的眼眸,此時卻蒼白而無神,許飛宇心中一陣巨疼。

感謝上天,感謝諸神雖然那他從來不信神,但隻要她還活著。

“你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