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是一個非常可愛的小男孩,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中國代表團的旗手姚明拉著林浩的手進入會場,那一幕讓人至今難忘。2009年春節晚會上,小林浩再度亮相,他那天真、爛漫和活潑的個性,更讓人難忘。
然而,人們也許不知道的是,林浩一家現在生活得很艱難,他的父親林大坤沒有工作,全家人的生計陷入困境之中。人們也許更不知道的是,在過去的幾個月中,一批批的廣告商找到林浩的父親,想讓林浩拍廣告,但都被小林浩的父親拒絕。林大坤說:“就算再困苦,我也不能讓林浩用抗震英雄的名義去掙錢!”根據有關報道,迄今為止,小林浩的父親推掉的邀請小林浩拍廣告可能獲得的酬勞達幾百萬元。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發生時,映秀鎮中心小學2年級學生林浩和同學被壓在倒塌的教學樓廢墟之下,他在廢墟下組織同學唱歌來為大家打氣。兩個小時後,林浩爬出了廢墟,看到班上還有數十名同學被壓在廢墟下,小林浩再次鑽進廢墟,並將兩名同學背出了廢墟,而他的頭部和上身也在救援的過程中多處受傷。2008年6月,林浩被授予“抗震救災英雄少年”的稱號。
2009年,一家海外巧克力公司與林浩的父親聯係,邀請林浩拍商業廣告,開價50萬元。林浩的父親在沉默了一分鍾後回答:“對不起,林浩不能接廣告。”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有國內的童裝廠、玩具廠、食品廠的人找到林浩的父親,提出讓林浩拍商業廣告。2007年9月,林浩一家搬到上海,找林浩拍商業廣告的廠商更是有增無減。而此時在上海居住的林浩一家生活正陷入困境,林浩的父親沒有工作,而每個月光房租就要2000元,林浩和姐姐又要上學。在這種情況下,林浩的父親仍拒絕了廠商提出要林浩拍廣告的要求。
林大坤曾表示,如果他繼續找不到工作,如果林浩姐弟的前途受到影響,他可能會考慮讓林浩接拍商業廣告養家糊口,但不到那一步他絕不會這樣做。
筆者倒是認為,小林浩應當去拍廣告,不論是商業廣告或是公益廣告,但拍廣告不應太多,因為孩子目前還處於學習的階段。原因如下:
第一,林浩家庭的實際生活情況我了解得不多,基本上是從國內媒體所發出的新聞中看到的。如果林浩家現在的生活如國內媒體所述,政府的有關部門應給予關注。讓林浩適當拍一些商業廣告,即使是為了養家糊口,那也無妨,我不認為那會玷汙了“抗震救災英雄少年”的稱號。大英雄也好、小英雄也罷,他們也是生活在現實當中的人,要生活、要生存。不能說,光輝的政治形象與金錢掛上鉤,就英雄氣短了。讓一個英雄人物過上好的生活,這應當是我們的社會對一個英雄人物最基本的回饋。不論這種回饋是政府提供的還是自己去賺的,都無可厚非。
第二,我經曆過的年代所樹立的英雄人物,大多是政治上立場堅定、生活上艱苦樸素、思想行為上又紅又專、道德上白玉無瑕。這都是好的典範,值得社會去繼續發揚光大。今天,我們進入了商業社會,英雄人物的道德標準大多還是遠離商業社會。其實從消費者的角度去看,英雄人物所拍的廣告更容易讓他們產生親近感。
第三,我個人認為,可以成立一個“小林浩基金會”,林浩可利用假期的時間適當拍一些商業廣告和公益廣告,收入納入基金會,同時,林浩自己也可以分享一部分收入或是獲得一些報酬。廣告的大部分收益用於四川災區學校的建設,使更多的兒童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有更安全的教室讓孩子們安心讀書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