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部長,是什麼很重要的事情?”林珊放下手中的文件抬起頭來,一臉嚴肅的看著淩誌。
“珊珊,我確實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訴你,我一個朋友前天在香港的拍賣會上買到了一株千年人參,據說千年人參有起死回生的功效,伯母這幾天沒有來,一定是她的哮喘病又犯了,你拿這株人參給她吃了,說不定不要幾天就好了。”淩誌說完從西裝下拿出一個檀木盒子推到了林珊的麵前。他一臉微笑地說著,並沒有稱呼林珊為林總,而是親切地叫著珊珊,好像這一招鐵定的能把林珊追到手裏。
淩誌雖然隻是一中層幹部,但卻是寰宇集團總裁的兒子,家裏可是有幾十個億的家產,他是為了追林珊而隱姓埋名來陽光地產公司打工的。他從日本留學回來後,在一個酒會上見到了林珊,林珊的美麗一下就把他的心給俘虜了,也就開始對林珊展開了調查,當他知道振興集團的公子賀力賀大少追秦瑩沒有一點進展以後,就沒有用顯赫的家世去追秦瑩,而是隱姓埋名,以社會精英的方式進了陽光房地產公司。一年多以來雖沒有成功的把林珊追到手,但林燕很看重他,對他委以了重任。
林珊每個星期都有兩天在公司上班,節假日基本上都呆在公司裏,機會雖然很多,但林珊就跟對待其它人一樣,總是愛理不理的。如果是大家都這樣,他心裏也就會要平衡一點,但這次一個叫這個秦歌的小子卻搶去了先機,不但跟秦歌手拉手的逛街,還把他招到身邊做了助理,這叫他情何以堪?
他深深地知道,此刻還不下手,以後隻怕就沒有機會了,也就不惜血本,把他爺爺花重金從拍賣會上拍來的一株千年人參給偷了出來,他知道林珊很愛她的母親,隻要把她母親的病治好了,林珊是肯定會跟自己結婚的。
林珊見淩誌這樣關心自己的母親,不由的也有一點感動,她倒了一杯水放在淩誌的麵前道;“淩誌,我知道你對我好,但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強的,我已經有了自己喜歡的人,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我都是絕對不會離開他的,你就不要在我身上浪費感情了。這人參你拿回去吧,據我所知,一般五十年的人參多吃一點就會鼻孔流血,是不能盲目亂吃的,我媽媽的病不是人參能治好的,現在她去美國治病了,你就是送給我也用不上,多謝你的好意,你還是好好的工作吧。現在是上班時間,如果你沒有工作上的事情的話,你現在可以走了。” 淩誌一見林珊下了逐客令就有點急了,把那個盒子推了回去道:“林總,你還是收下吧,這樣的天材地寶就是有錢也很難買到的,你雖然規定上班期間不談私事,但我剛才發現秦助理在上班期間看書,已經把你樹立的規矩給破壞了。”
林珊一臉嚴肅的說道;“你去看一看他看的是什麼書再跟我來說吧,我們公司這一次的投標想要中標,就得多學多想,隻有出奇製勝才有可能中標!他可不是看閑書,而是有針對性的在分析市場的走勢,你太小看他了。你走吧,以後你就會知道他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