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炯明 中國致公黨首任總理(1 / 3)

陳炯明 中國致公黨首任總理

紀事

作者:王宋大 邱國義

1925年10月10日,美洲洪門致公總堂在美國舊金山召開“五洲洪門第四次懇親大會”(即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宣告中國致公黨的成立,並推舉陳炯明為總理(當時黨的最高領導人稱“總理”)。致公黨從謀劃組黨到黨的領袖的產生,經曆了曲折的過程,這是致公黨曆史上的重要一頁,其中黨的領袖產生的過程為多數致公黨同誌所不了解。

陳炯明早年追隨孫中山參加革命活動,曾擔任廣東省省長、粵軍總司令等職。辛亥革命後,國內形勢複雜,軍閥割據,革命尚未取得完全勝利。陳與孫由於在如何實現革命目標的政治主張上的不同,在北伐和統一中國問題上發生重大分歧。1922年6月16日,陳部發動兵變。孫領導廣東革命政府組織東征討伐陳,陳兵敗後退居香港。1925年3月,孫中山逝世。

陳炯明既不是華僑,又不是洪門致公堂的領袖人物,還背負了“背叛孫中山,反對北伐,炮轟總統府,欲置孫中山於死地”的罪名。洪門致公堂曾積極支持孫中山的革命活動,並為辛亥革命作出重要貢獻。為何在洪門致公堂改堂為黨,成立中國致公黨時推舉陳炯明為黨的總理?

洪門致公堂多次提出到國內立案組黨未獲準

海外洪門組織有強烈的愛國思想,積極支持和參加孫中山的革命活動。孫中山加入了洪門致公堂,並對其進行整頓和改革。海外洪門組織一方麵深受孫中山民主思想的熏陶,另一方麵曆經了民主革命烽火的鍛煉,政治意識逐步增強。辛亥革命成功後,他們希望以政黨的形式組織成員繼續參加國內的革命鬥爭。

1911年武昌起義勝利後,海外洪門組織和廣大成員為這一勝利歡欣鼓舞,熱情歡呼擁護孫中山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並渴望祖國走上由孫中山領導的建設國家的正道。廣大洪門人士和華僑迫切希望建立一個能代表華僑利益的政黨,繼續參加國內的革命,領導他們自衛、反抗和謀生。為此,洪門致公堂曾多次向國民政府提出到國內立案組黨的要求。

1912年1月9日,加拿大維多利亞致公總堂電賀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同時提出在國內組織政黨。電文稱:“前本總堂所委謝秋君偕公同至各埠籌餉事已經完全,是以今日本堂之謝秋君回國辦理,偕翼漢君共為本黨代表,組織一完全政黨,故望大總統回念當日花亭之事,須要協力扶持完全政黨之事”。同月29日,維多利亞致公總堂又致函孫中山:“特命謝秋君、梁翼漢君回國見大總統,辦理政黨事宜”。對於上述電、函,孫中山未予答複。

同年3月,美洲洪門致公總堂首領黃三德自美回國,向南京臨時政府呈報洪門籌餉局籌款帳冊,同時向孫中山提出致公堂到國內立案組黨的要求,但孫卻幾番推托不予批準。黃三德在其著作《洪門革命史》中說:“孫滿口應承,但推歸胡漢民,要我具呈胡漢民,因是時胡為廣東都督也。我即照其議,將呈文遞上都督署,不料一月之久,渺無聲息,蓋孫對此太過冷淡”。此後,黃三德又多次追問致公堂立案組黨之事,孫中山、胡漢民互相推托,仍置之不理。

孫中山實質上不同意海外洪門組織到國內立案組黨,這有其深刻的思想、政治原因。孫中山認為:國內會黨(即民間秘密組織,起源於滿清統治時以“反清複明”為宗旨的秘密組織,洪門致公堂有時也被稱為洪門會黨)“隻能望為響應,而不能用為原動力也”;海外洪門“多處於他國自由政府之下,其結合之需要不過為手足患難之聯絡而已,政治之意味殆全失矣”。其意就是海外洪門組織隻能作為在他國對革命的響應,而不能成為革命的依靠力量。洪門組織崇尚自由聯合,組織散漫,成員間的結合屬於手足患難之情,而沒有政治意識。

由於洪門致公堂向孫中山申請在國內立案組黨未果,十分怨恨。黃三德認為,孫中山、胡漢民係“有意壓迫洪門,不準其正式立案,蓋為其自己組織政黨起見,欲消滅洪門而吸收之,不願意洪門再成勢力也”。雖然黃此言過於偏激,但洪門致公堂對孫中山的成見卻日益加深。

1914年,孫中山二次革命失敗逃亡日本,並在日本召集部分國民黨員組成中華革命黨,並要求加入中華革命黨者一律必須登記、立誓、蓋指模,效忠孫中山一人。孫中山致函各地洪門組織,希望繼續支持他的革命活動,要求他們加入中華革命黨,全部改組為中華革命黨支部。孫中山在函中說:“文忝屬洪門一份子,以密切關係所在。意欲各埠洪門團體急起直追,共圖革命事業,並全部填寫誓約,加入中華革命黨。……望諸公極力提倡國家主義,而破除門戶各立之微嫌,迅速籌辦致複,以便正式委任。倘天佑民國,完全之目的能達,則洪門之名譽事功將來垂益無窮矣”。但由於雙方嚴重的隔閡,此函遭到美洲致公堂的普遍抵製。黃三德等人給孫中山寫了複信,信中說:“洪門求都督胡漢民立案,一再批斥不準,先生受洪門待遇之厚,胡漢民感謝洪門之手墨未幹,豈意忘本食言,如是之速”,信中指責孫中山“衰時倚庇於洪門,盛時則鄙屑洪門,避之若浼,今盛而複衰,又欲與洪門親密,先生休矣”。此信極度發泄了對民國初年孫中山不同意洪門致公堂在國內立案組黨的不滿和憤慨。孫中山爭取洪門組織歸附中華革命黨之舉沒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