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銀行製度選擇(1 / 3)

中國銀行製度選擇

金融與經濟

作者:祁宏亮

【摘要】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堅定不移地實施改革開放戰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初步建立,衝破了束縛生產力發展的體製障礙,中國經濟從此走上飛速發展的道路。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三十多年來,金融業的改革與發展對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起到了巨大的支撐作用。目前,我國基本建立了在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和監管機構分業監管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體係。銀行業作為金融體係的核心在國民經濟中承擔著越來越重要的責任。因此,穩步推進金融體製改革已經成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鍵詞】銀行體係 金融製度 變革發展

一、中國銀行製度的曆史選擇

新中國銀行業製度變遷的初始階段是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實行的“大一統”銀行體製。改革開放後中國銀行體製進行了深入的改革,主要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1978-1984),二元銀行結構的形成;第二階段(1985—1994),銀行體係層次多樣化;第三階段(1995-2001),銀行商業化製度變遷全麵推進:第四階段(2002-今),銀行業產權製度變革。

(一)第一階段(1978-1984),二元銀行結構的形成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1978-1984年,改革開放前“大一統”的計劃經濟單一銀行體製,逐步向二元銀行結構轉變。二元銀行結構,是指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由先前的統一整體相分離的銀行結構體係。在此期間,銀行製度變遷分兩條主線同時推進:一條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職能。另一條是重新構建商業銀行體係。

進行二元銀行結構改革的原因分析:

1.中國經濟體製改革迫使中國人民銀行發揮中央銀行的職能和作用。改革開放之前,全國貨幣發行中心、信貸結算中心和會計出納中心均由人民銀行兼任。中國人民銀行實際上是財政部控製下的政府計劃指令代理機構,既不是真正的中央銀行也不是真正的商業銀行,極度單一化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缺失,使傳統金融體係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支持經濟增長、促進產業結構轉換上的功能基本喪失,國民經濟發展受到抑製。因此迫切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

2.銀行資金融通功能的充分發揮有助於推進國有企業放權讓利改革。計劃體製下僵化的金融體係無法適應企業製度變革。欲保持國有企業的主導地位,國有銀行產權邊界必須進行擴展。

3.政府財力下降迫使金融製度變遷進程加快。國有企業自主權下放後資金需求激增,同時國家財政能力在社會轉型中卻不斷下降。企業的投資需求必須得到新的資金來源以滿足。為此,政府大力推進銀行製度變遷成為必然。

4.社會資金來源的主渠道逐漸以居民儲蓄為主力。隨著中國經濟體製改革的推進和經濟的快速增長,城鄉居民儲蓄不斷增加,成為國民經濟建設所需資金的主渠道,在儲蓄轉化為投資過程中銀行體係須發揮重要作用。

(二)第二階段(1985—1994),銀行體係層次多樣化

1985—1994年期間中國銀行體係層次逐漸分離並呈多樣化發展。為適應體製內經濟發展的需求,專業化經營向企業化經營成為國有銀行的主要轉變;同時,國有產權形式之外的其他類型金融產權形式有了廣闊的生存空間。這得益於體製外經濟的迅速發展。

進行銀行體係層次多樣化改革的原因分析:

1.出於當時政府效用最大化考慮,專業銀行企業化,商業銀行國有獨資化成為首選模式。為保持國有產權的相對集中,專業銀行采取分段資產業務剝離方式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專業銀行商業化改革是帕累托最優理論的充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