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溫州民間借貸的特點研究(1 / 2)

溫州民間借貸的特點研究

信貸管理

作者:毛文華

【摘要】2011年下半年浙江各地接二連三出現民間借貸鏈條斷裂,老板跑路現象,引起了全國對於民間借貸資本的廣泛關注。溫州民間借貸市場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作為一個典型樣本,可以折射出我國民間借貸市場的整體動態。本文基於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大量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深入研究2011年局部金融風波前後溫州民間借貸的主要特點,對於我們合理地引導和利用民間資本具有很好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民間借貸 溫州借貸規模 借貸利率 融資中介

民間借貸活動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曆史,尤其是在經濟比較發達的沿海開放城市。溫州民間借貸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已經非常普遍,2005年人民銀行溫州市中心支行報告顯示,溫州民間融資規模約占銀行貸款的比例在1981年約為65%,1991年約為80%,2001年也在42%以上。到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之前,溫州地區的民間借貸市場一直發展活躍,借貸主體之間信譽良好,民間借貸利率基本維持在法定銀行基準利率的四倍以內。民間借貸市場是正規金融市場的重要補充,對溫州地方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資金支持作用。但是近幾年來,由於社會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溫州民間借貸市場也呈現了許多新的趨勢和特點。

一、溫州民間借貸的特點

(一)民間融資的規模化,利率的高息化

2011年8月末,溫州市參與民間借貸的資本餘額大概在1200億元左右,占到了同期全市貸款餘額的20%左右,比10年前的2001年增長了2.4倍,2001年大概在300到350億。可見民間借貸規模總量不斷增長。2011年局部金融風波以後,溫州民間借貸金額下降了20%,但還是保持在900億的規模,應該說資金規模還是比較龐大。在溫州轄下的一個欠發達縣,一家民營教育機構釀成了一宗債務超過20億元的民間集資案。據相關監測數據顯示,2010年單筆借貸金額在100萬以上的占到了44.19%,同比增長4.68個百分點。由此可見,在溫州個體民間借貸也呈現出了規模化發展趨勢。從利率水平來看,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比同期銀行貸款利率高10%以上。2011年6月中旬,央視曾經對溫州、台州地區的民間借貸做過一個調查,最高利息達到了120%,以1000萬元為例,相當於,一年後不僅除了得償還本金1000萬元外,還需要收取1200萬元的利息。這種高息借貸在浙江並不罕見,民間借貸利率呈現高息化。

(二)民間借貸活動日益職業化、中介化、組織化

浙江省高院的研究報告指出,近年來,浙江的民間借貸已經從過去的“熟人交易”向“以錢炒錢”方向發展,呈現出典型的資本化和商業化特征,使得民間借貸越來越複雜。主要表現在:經營性借貸為主,中小微企業深度介入;高息現象普遍存在,且日益隱蔽化等;民間借貸活動日益職業化、中介化、組織化。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不再隻是簡單地出具一張借條,借貸雙方在借款時往往手續齊全,一些專門從事放貸業務的擔保公司或個人,都已將借款協議或借條格式化。從形式上看,不僅有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等明確約定,而且對違約責任,甚至對引發訴訟所需的訴訟費、律師費都作了詳盡約定。

(三)民間借貸期限短期化

據溫州各個監測點數據,從借貸期限來看,64.24%的借貸期限為6個月到12個月之間,民間借貸集中於半年以上的借貸期限,主要滿足流動資金需要,賭博式借貸並不多見。

(四)民間借貸主體進一步豐富,借貸形式呈現多樣化發展趨勢

隨著民間借貸活動的日益活躍,各種形式的民間借貸主體相繼產生。過去民間借貸隻是局限於街坊鄰裏之間進行自由資金的相互調劑,現已產生出個體、私營業主、城鄉居民等多種借貸主體。同時,一些借貸主體開始借助典當行、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等各種合法的組織形式公開或者半公開地參與民間借貸活動。從而,民間借貸形式也變得多種多樣,主要有直接借貸、集資、銀背、呈會(聚會或成會)、擔保、投資公司等五種主要形式。

(五)民間借貸已經成為居民的主要投資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