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製度研究(1 / 2)

我國證券市場信息披露製度研究

證券市場

作者:關星辰

【摘要】當前,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高速發展,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焦點。本文通過對我國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現狀進行分析,總結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問題。並針對現存問題從企業的內部機製和外部監管入手,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完善與發展提出了建議希望能對我國會計信息披露製度的完善起到推動作用。

【關鍵詞】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披露 審計獨立性 對策

一、我國會計信息披露製度現狀

(一)法律體係不斷完善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證券法》、《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為主體,以《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征求意見稿)》等關於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準則為具體要求的信息披露的框架,以及首次披露(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以及臨時報告(重大事項報告)組成的信息披露內容,規範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二)監管體係不斷完善

為了適應證券市場管理和發展的需要,我國於1992年11月成立了國務院證券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簡稱證監會)。兩個委員會的建立,從宏觀方麵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進行了有效管理。從2007年到2010年間,證監會共做出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處罰決定70份,占全部處罰決定37%,共對近600名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罰,對54名信息披露違法責任人采取了市場禁入措施,將7起信息披露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另外,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管理也有證券交易所積極地參與。

(三)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獨立性逐步提高

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過程中,注冊會計師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從1997年年報的審計看,注冊會計師們出具解釋性說明的明顯增多。同時,重慶會計師事務所對“渝鈦白”說“不”,以及普東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寶石A”年報的拒絕發表意見,開創了我國證券市場的先例。美國頒布的《塞班斯法案》對我國的審計工作起到了推動作用。近年來,會計師自身不斷提高職業責任感。

二、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信息披露不規範

企業會計信息披露不規範主要表現在許多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方式上極為不規範,隨意選擇信息公布方式,各種小道消息、內幕信息經常出現,公布的信息自相矛盾,甚至諸如報喜不報憂。這種避重就輕的非主動性信息披露,對投資者而言失去了決策有用性,對於國家的宏觀經濟的調控和證券市場的監管來說則喪失了政策措施的製定基礎。再比如,有些會計披露隨意調整利潤分配,中期財務報告太過於簡略,部分公司的財務報告中不提供上年同期相關的重要數據,與公司相關的市場競爭、通貨膨脹、營銷策略、利率彙率變化、宏觀產業政策揭示的不完全,或者根本不予披露等。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及時

我國 《證券法》規定:年度報告一般為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內,中期報告為每個跨級年度上半年結束後的兩個月內。就會計信息的披露現狀來看,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基本能夠做到在規定時間內披露業績報告,但對重大事件的披露往往不及時。《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年報應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前至少20個工作日前公布,但目前滬市上市公司年報在股東大會前一兩天甚至會後才見報的現象很普遍。這種信息披露的不及時給可以獲得內幕消息的人獲得暴利的一次機會,而對中小投資者是利益的損害。

(三)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不真實

第一,關聯交易問題。一些上市公司在報表中雖對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有披露,但披露不全麵,對資產重組中的關聯交易未按要求進行披露。

第二,一些上市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和定期報告中所披露的會計信息不夠充分或者有意遺漏。比如有些公司利用或有資產的不確定性,隻披露有利的或有資產而不按規定公布可能轉化為負債的項目,對企業償債能力的披露不充分。他們借保護商業秘密為由,隱瞞對企業不利的財務信息甚至是涉嫌違規的行為,從而誤導投資者。

2011年3月,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節目曝光了龍星化工的高溢價的收購迷局。他們主要通過歪曲經濟業務和編造根本不存在的經濟業務,篡改會計數據: 比如虛報公司收入,少報或多報各期損失等來滿足公司不同的需要,蒙騙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