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婚姻部(分)(1 / 3)

良緣由夙締,佳偶自天成。

夙:早。

締:締結。

西漢?賈誼《過秦論》:“合從締交,相與為一。”

蹇修與柯人,皆是媒妁之號;冰人與掌判,悉是傳言之人。

蹇修:舊說乃伏羲之臣。

媒妁:說和婚姻的人。

《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踰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子魚注:古代農夫住在田野小邑,稱為“野人”;工商業者住在通都大邑,稱為“國人”。

在社會等級森嚴的周朝,“國人”與“野人”的政治地位不同,所以土地分配方式也不同。“國人”才有當兵保衛國土和維護周王朝政權的義務。“野人”則沒有當兵的權力,隻能日夜耕種,收獲全部上繳國家,作為統治者祭祀和置辦車馬兵甲等軍事裝備之用。公田耕種完畢,才能在私田上勞動,以獲得維持全家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資料。此外,“野人”還要負擔築城、修路以及戰時隨軍做苦力等力役。)

冰人:媒人。

《晉書?藝術》:“孝廉令狐策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紞曰:‘冰上為陽,冰下為陰,陰陽事也。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與冰下人語,為陽語陰,媒介事也。君當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策曰:‘老夫耄矣,不為媒也。’會太守田豹因策為子求鄉人張公征女,仲春而成婚焉。”

明?張岱《夜航船?禮樂部?婚姻?冰人》:“令狐策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占者曰:‘在冰上與冰下人語,為陽語陰,當為人作媒,期在冰判。’太守田豹為子求張徵女,使策為媒,仲春成婚。故稱媒人為冰人。”

掌判:《周禮?地官》中有“媒氏”一職,專掌男女嫁娶。

《周禮?地官?媒氏》:“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子魚注:媒氏,掌理萬民男女婚配的事情。凡男女出生三個月取名以後,都要在媒氏那裏登記上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命令男子最晚要在三十歲娶妻,女子最晚要在二十歲出嫁。)

(子魚注:掌判、紅葉、行媒、冰人、伐柯、月老、紅娘......這些都是媒人的稱謂。基本上,晉稱“媒媼”,唐稱“媒嫗”,宋稱“媒婦”,元明清稱“媒婆”,如今多稱“媒人”。)

禮須六禮之周,好合二姓之好。

六禮:即婚姻據以成立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種儀式。

《春秋穀梁傳》曰:“納幣,大夫之事也。禮有納采,有問名,有納征,有告期,四者備而後娶,禮也。”

《儀禮注疏?士昏禮第二》:“昏禮有六,五禮用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是也,唯納徵不用雁,以其自有幣帛可執故也。”

《禮記?婚義》:“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祀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子魚注:詳細介紹見《儀禮?士昏禮》。

簡單解釋一下:婚禮,是結合兩姓的姻緣,上用以事奉宗廟,下用以延續後代,因此君子很重視婚禮。每當婚禮中向女方家交納彩禮、詢問女方姓名、通告吉兆、納財訂婚、確定婚期的時候,女方父母都以主人身份在宗廟中設筵,在門外拜迎使者。進門後,彼此作揖謙讓著登上廟堂,聽從男方的安排。所以恭敬謹慎、莊重端正的體現就是婚禮。)

《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擯者出請。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納吉,用雁,如納采禮。納征,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征禮。期,初昏......”

(子魚注:婚禮。男家請媒人到女家轉達求親之意,得到同意後再派使者致送禮物【此為“納采”】。

納采時用雁作為禮品。

男家使者納采後出門,但未離去,在此等候詢問主人之女的名字,以便回去占卜吉凶【此為“問名”】。

擯者走出廟門,問使者是否還有事。使者手執另外一隻雁,說還需要問明女子的姓氏。擯者入告主人,主人同意相告。

男家問得女子姓氏,回來後在宗廟中占卜,得到吉兆後要向女家通報,婚事由此而定【此為“納吉”】。

男家到女家納吉,用雁作為禮物,禮節與納采時一樣。

納吉之後,男家派使者給女家送聘禮,女家收下聘禮後,婚姻之事乃成【此為“納征”】。

男家到女家納征,聘禮是玄色和纁色的帛共五匹,兩張鹿皮,禮節與納吉時一樣。

男家卜得舉行婚禮的吉日後,不直接告知女家,而是派使者到女家,請女家指定婚期,意在表示聽命於女家【此為“請期”】。

男家使者到女家請期,用雁作為禮物。女家的主人推辭後,女家的使者這才將已經卜定的吉日告訴主人,禮節與納征事一樣。

最後即是到了既定的婚期後,新郎親自去新娘家迎親了【此為“親迎”】。)

東漢?班固《白虎通義?卷十?嫁娶?上論贄幣》:“《禮》曰:‘女子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贄。納徵曰玄纁,故不用雁。’贄用雁者,取其隨時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

明?張岱《夜航船?禮樂部?婚姻?昏禮》:“納采者,納雁以為采,擇之禮也。問名者,問女生之母名氏也。納吉者,得吉卜而納之也。納征者,納幣以為婚姻之證也。請期者,請婚姻之日期也。五者合親迎,謂之六禮。親迎,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雁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雁,蓋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禦婦車,而婿受綏,禦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

(子魚注:所謂“納采”,就是帶著獻上大雁作為彩禮,這是男子擇婦的禮節。所謂“問名”,即是詢問女方的姓名。所謂“納吉”,即是選擇好某一家女子後在宗廟中占卜得到了吉兆,從而將婚事確定下來。所謂“納征”,即是男方向女方獻上聘財禮物,作為兩家將要皆為婚姻的憑證。所謂“請期”,男方為了表示謙虛而讓女方家裏選擇結婚的日期。這五種禮節在加上“親迎”,稱為六禮。新郎親自迎娶新娘之日,父親向兒子敬酒,吩咐他去迎娶新娘,這表示男方先於女方行動。男方受父之命去迎親,女方的父母要以主人的身份在宗廟中設筵席,並且親自在門外迎接新郎的到來。女婿手執大雁進入女方家族的宗廟,深深作揖登上廟堂,下拜兩次擺好大雁,是表明自己是受父母之命來迎娶的。然後走下堂,出門駕好新娘要做的車馬,然後把引繩交給新娘,讓新娘也上車,然後二人共同駕車,使車輪轉過三圈,然後改由車夫駕車,新郎這時乘車先到家門外等候。新娘到了以後,新郎向新娘作揖,請新娘進門。吃飯時,夫婦二人共同享用同一盤食物,合用同一個杯子飲酒,以表示二人已經皆為親屬,從此後合為一體,尊卑與共。)

(子魚注:漢代鄭玄《三禮注》中記載關於婚姻之事曰:“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昏因”,即男方於黃昏時候到女方家迎親,女隨男到婆家,基本上是關於“婚姻”一詞最早的記載。婿稱“昏”,妻稱“因”,指夫妻關係。《爾雅》說:“女子子之夫為婿,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指的是兩家的姻親關係。)

(子魚注:春秋戰國時期的婚禮,通常指包括議婚、訂婚、迎親、結婚前前後後一整套的禮儀程式。這一時期,男女的始婚年齡,相當普遍定為男20歲和女15歲,但也有男子“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這是概言始婚的上限年齡,過則謂之“失時”。

統治者為提高本國人口增長速度,以加強國力,十分注重“男女以正,婚姻以時”,常推出一些“正風俗”的硬性規定,戰國時秦國有令男女進入俗定的成年年齡後,必須婚而成家,真正成為社會一分子,要想晚婚或留在父母家裏,是為時俗和官方所不許可的。

一般性的婚禮,有聘、內、送、逆四個程序,不妨稱為婚姻四禮。但上層社會貴族階層的婚姻,由於通常圍繞父家長製下家族本位而展開,其婚儀就相當繁縟,大體要經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六個主要步驟,也叫“婚姻六禮”。據說如此反反複複的程式,是出於將兩姓家族間的聯姻加以鄭重其事化,在取得上層社會認可的公開化同時,又借助宗廟神靈的力量,以使這一婚姻關係神聖化,還求佑於家族的子孫昌衍。

六禮中的納采,也稱下達,是男方之父先遣媒人前往女家獻納采禮提親。納采的主要贄品是用雁,也叫“委禽”,取義於這種鴻雁候時而動,順乎陰陽往來,飛行“漸進有序”的自然屬性。作為婚姻當事者的男女雙方,從一開始就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支配,並無婚姻戀愛自由可言,因此男方父母差用媒人乃必不可缺。

問名,是女家接受男家的求婚意向後,男家之父乃具書,遣媒人問女之名,女氏出具其女所出及出生年月以告。蓋古代男女自生下以後,皆要登入名籍,嫁子娶妻亦須向官方申報,以取得社會的承認和使婚姻行為合法化。問名當不專對女方,男方也要向女方出具其子的名籍所出,這實是雙向性地各履行文件證明手續。

納吉,是男家得女子之名後,歸卜告於家廟,問此門婚姻吉凶,求取祖先神靈的認可和保佑,得吉兆後再往告女家,婚事遂算敲定。

納征,也叫納幣,是男家向女家納聘禮,一般是玄纁束帛儷皮,禮品寓象征意義,如儷皮似出大昊製儷皮為嫁娶禮的古老傳說,仍著意於圖個吉利。禮品通常不重,對於貴族家族來說,實算不了什麼,而就女家來說,也是所得有限。總之納征以禮為重,尚保留著古老傳統。

請期,由男家卜諏迎親吉日,三請於女家,表示禮敬而不敢自專,選定雙方皆滿意的大喜日期。除納征一項外,其餘諸項,男方都得備贄禮前往女家。當時男女不同贄,又有貴賤之別,“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棒、栗、棗、脩,以告虔也”,是知贄亦是身分貴賤標誌。

親迎,是婚姻六禮的高潮,指正式成婚禮儀,通常要男方逆迎而女方有送。在定好的吉日那天,新郎受父命,親自於黃昏時到達女家迎新婦,新婦則已梳妝盛飾等待於房中。新郎獻雁給女方家長,行禮而後出,新婦隨行,主人不降送,另有■娣和姆相陪,姆是明婦道的年五十左右不再嫁的婦人,類似後世之保姆。《戰國策?宋衛策》記衛人用四駕之馬車迎新婦,有“送母“在側,即是姆之屬。新婦至車前,新郎要將升車的綏索親自授給新婦,新婦登幾以上,姆給穿上披風擋塵。出發初,新郎先“禦輪三周”,親自駕車前行三輪周距離,然後交由禦夫馭車上路。迎親車隊回到男家門前,新郎要“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