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開展與創新研究
政工之窗
作者:鄒鵬
摘 要:事業單位是我國獨有的一種體製,為了加強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提升事業單位的工作水平,我國近年來進行了事業單位的體製改革。如果沒有相關思想政治工作的配套,事業單位的改革就不能順利進行。為了我國事業單位工作的進一步加強,本文探討在這一輪事業單位的改革中,如何進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開展與創新,加強事業單位的思想文化建設,提高事業單位的服務水平。
關鍵詞: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開展與創新
事業單位是國家為了社會公益而舉辦的,包括教育、文化、衛生等,其科技人員的比例在事業單位總人數中占到了一半左右,是我國重要的組織設置。由於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目的,由國家撥款運營,很多人沒有了生存和失業的壓力,工作態度消極,工作積極性下降,工作效率不高。為了加強事業單位的運營能力,我國近期進行了事業單位的改革。但是,製度的改革並不能解決長期以來形成的的人員主觀思想,提高事業單位的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需要我們加強事業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事業單位改革
(一)改革背景
在2011年4月,我國製定了事業單位的改革計劃,涉及到全國126萬個機構,4000多萬個人員。根據這一計劃,我國將在2015年完成事業單位的分類,在2020年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和運行的體製。長期以來我國的事業單位存在著管理和人事上的一些問題,造成了我國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低下。主要問題有:一、政事關係錯亂,事業單位法人製沒有真正的確立起來造成政事組織混亂、人事管理混亂、產權管理混亂,沒有嚴格的績效機製;二、忽視市場的作用,體製僵化,不了解市場形勢,一味的依靠政府,各單位信息閉塞,造成資源的浪費;三、在立法層次上,我國沒有公共事業單位的組織單行法,對於事業單位的法律約束較低,不同事業單位的獨特性也沒有辦法體現。
(二)改革內容
我國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分為五個內容:一、轉變政府職能,與事業單位在管理上分開,減少政府對事業單位的幹預;二、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進行分類改革,把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給予事業單位更多的自主權;三、根據政府不同的公益職能進行舉辦不同的事業單位,改革政府投入的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同時健全監督機製;四、改革政府的管理方式,健全法人結構,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五、引進社會力量,加強服務質量的建設,營造良好的政策平台[1]。
二、事業單位改革所造成的情緒變動
這一輪的改革,勢必造成一些人事變動,一些事業單位的人失去了體製的保護,一些工作能力強的人將有更多的機會,能力將得到更大程度的發揮。但是這一改革畢竟需要打破原有的體製,這就不免造成事業單位人員的恐慌。很多人沒有了解改革的真正內容和計劃,對於可能發生的人事變動產生了一些恐慌的情緒,進而對改革產生了抵觸的心理,影響到了工作的狀態。一些人對於改革持懷疑態度,同時產生自己工作得不到認可的負麵心理。我們需要正視這些問題,事業單位是我國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有大量的技術人才以及能力突出的先進工作者,如果我們視而不見,改革將困難重重。所以需要我們做好事業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