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性售後回租風險及應對措施
財經研究
作者:朱敏
摘 要:本文分析了售後回租的業務特征,指出了融資性售後回租麵臨的風險,並提出有效控製風險的措施。
關鍵詞:融資租賃;售後回租
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采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因此,當事人(公司)會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也就是說,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行為與過程就是融資。而售後回租就是企業常用的一種融資方式。
售後回租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這種業務對買賣雙方的發展都有顯著優勢,它使設備製造企業或資產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資產使用權的前提下獲得所需的資金,同時又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最重要的是,對進行售後回租的企業來說,這種租賃方式減輕了由於設備改造帶來的資金周轉壓力,避免支付大量現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設備的使用壽命內分期攤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使得企業不會因此產生資金周轉困難。
總之,融資租賃是企業資產與金融資金相結合的一種新型融資業務,它以“融物”的形式達到“融資”的目的。它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
一、融資租賃交易方式特點
(一)交易業務的雙重性
交易雙方在業務上具有雙重身份。一方既是資產銷售方又是承租人,一方麵企業通過銷售業務實現資產銷售,取得銷售收入,另一方麵又作為承租方向對方租入資產用於生產過程。另一方既是資產購買者同時又是出租方,企業通過購買對方的資產取得資產所有權,同時又作為出租方轉移資產使用權,取得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可見售後回租是融資產銷售和資產租賃為一體的特殊交易行為。
(二)資產價值轉移與實物轉移相分離
在交易過程中,出售方對資產所有權轉讓並不要求資產實物發生轉移,可以不間斷地使用資產。作為購買方即出租方,則隻是取得資產的所有權,取得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與報酬,並沒有在實質上掌握資產的實物,因而形成實物轉移與價值轉移的分離。
(三)資產形態發生轉換
售後回租交易是承租人在不改變其對租賃物占用和使用的前提下,將固定資產及類似資產向流動資產轉換的過程,從而增強了長期資產價值的流動性,提高了全部資金的使用效率。這既解決了企業流動資金困難的問題,又盤活了固定資產,加速資金再循環。
(四)資產轉讓收益的非實時性
交易中,賣主(即承租人)不得將售後回租損益確認為當期損益,而應予遞延,分期計入各期損益。資產的售價與資產的租金是相互聯係的,因此,資產的轉讓損益在以後各會計期間予以攤銷,而不作為當期損益考慮。
二、融資性售後回租麵臨的風險
(一)金融風險
國際上通常將金融風險劃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四大類。售後回租風險是其業務內外因素共同作用產生的。作為一種金融活動,售後回租必然擺脫不了金融風險的共性問題。出租人的信用風險:售後回租本質上是將融資壓力和經營風險轉移給了出租人,例如,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承租人出現道德危機等都會導致租賃公司不能按時收取租金。市場風險:這是整個金融行業最難克服的問題,來自企業外部,具有不可控性。法律風險:如稅收政策的變化對左右售後回租業務的影響較大。操作風險:企業缺乏運營經驗和專業人員,不能科學估值租賃物,沒有有效的風險控製措施等都會使租賃公司陷入風險。其中前三者屬外部因素,後者是內部因素。
(二)經營方麵的問題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存在許多問題。經營理念錯位,把售後回租作為轉貸業務來做;隻看重承租人的信用,不考慮租賃物的價值、風險、收益。市場定位存在偏差,租賃公司一般傾向於選擇成熟的大型設備行業和有政府背景的企事業;前者是周期性行業,存在係統性風險,後者是壟斷行業,多是無法處置的公益性資產。租賃公司主要集中麵向外資企業、政府背景公司,而真正需求的市場——中小企業很少。許多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不足,以短期限的負債來運營長期限的資產,導致資產負債奇高、經營淨現金流長期為負。此外,“假租賃真放貸”現象經常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