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又一個勁地鼓掌。
法官讓大家安靜之後讓麗貝卡律師繼續說。
麗貝卡律師接著說道,“作為尊重人權的主權國家,美國司法沒有義務把一個不是罪犯的懷孕女士交給任何人引渡出境,如果這樣做了的話,那就是美國人權的恥辱,如果那樣做了,就是侵害了一個不願意受到闖入者性侵犯的女士,就是綁架了一個不願意讓孩子流產的母親!”
我們又一個勁地鼓掌叫好。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之後,問中國警官,“對此,中國方麵還有什麼可以陳述的麼?”
邵慧芳站起來說,“嫌疑人是中國公民……”
麗貝卡律師喊道,“反對!”
法官說,“反對無效,請中國警方繼續陳述。”
邵慧芳說,“嫌疑人是中國人,是在中國犯的罪,引渡回國受審是必要的,符合國際慣例,至於嫌疑人是否有罪,要由中國法庭進行判決。”
麗貝卡律師說,“反對!我的當事人已經獲得了在美國的暫時居留權,美國法律就有責任保護她的人身權利,何況我的當事人還是孕婦。”
法官說,“現在進行法庭判決:被告因為懷孕,這期間不適合進行刑事責任的追究,但必須進行監視居住,要在被告生育之後,孩子滿一周歲之後再進行審理。:退庭。”說完法官走了。
我們如釋重負,我和林蘭,還有蕙姐的父母一起擁抱慶賀。
蕙姐的父母親都鬆了口氣,他們向麗貝卡律師握手致謝。
我向麗貝卡律師付了律師費用之後,麗貝卡律師走了。我把蕙姐扶到外麵上了車,蕙姐的父母也上了車,林蘭準備開車離開。
但我卻沒有上車,站在那裏看到邵慧芳和那兩名警官出來,就走過去對他們說,“我就奇怪,你們幹嘛非要引渡一個明顯是正當防衛的人。”
一個男警官說:“刑事案件優先引渡,這是國際慣例。”
“可是,美國法庭不同意,你們這趟白跑了。”我有點幸災樂禍。
邵慧芳說,“是有點勞民傷財,不過,嫌疑人不是無罪,而是因為懷孕,我們的引渡要求依然是有效的。”
我說,“有個規定,就是判刑不到一年的輕微犯罪,不在引渡範圍之內,蕙姐是正當防衛,別說判不了一年,就是半年也判不了,你們引渡她有什麼意思呢?”我說。
他們三個都沒有說話,明顯有點尷尬。
我說,“不過,你們是履行職責,可以理解。畢竟是一個地方來的,你們也許不熟悉美國,明天,我開車到你們住的地方接你們,做你們的義務導遊,陪你們遊覽一下,畢竟來一趟不容易。”
那兩個男警官沒有說話,邵慧芳笑了一下說,“這樣也好!”
“那就明天見。”說完我上了車,林蘭開車拉我們回去。
法庭的判決結果讓我們很高興,我提議大家一起去街上的中餐館吃了一頓火鍋,然後又去街上采購了一些東西放在車後拉回來。
第二天,警察來通知蕙姐,在監視居住期間,不得私自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必須事先通報警方批準,否則就是違法。
蕙姐對警察說,“明白了。”
警察留下一個電話號碼之後就離開了。
第二天,我開車去到邵慧芳他們住的旅店,接了他們出去遊覽觀光,我帶他們看了好萊塢影視城,藝術博物館和長灘這些地方,品嚐了當地風味的午餐,然後又帶他們參觀市政大廈。從早上開始,我開車帶著他們玩了一天,直到夜裏才把他們送回居住的旅館。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出的。這時候大家都已經很熟了,那兩個男警察,一個姓王,一個姓杜。
我告辭出來準備回去,邵慧芳出來送我,到了車跟前,我看到那兩個男警察沒有出來,就停下來對她說,“再見吧女警官,希望以後國內再見。”
邵慧芳笑著說,“謝謝你了,這次來美國印象深刻,希望我退休了,能來這裏養老。”
我說,“如果你真的想來,我會幫你,不過,希望你不是來引渡我姐姐的警察,而是朋友的身份。”
“白茹蕙真的是你的姐姐麼?”她這樣問我。
“當然是了。”
“她和你到底是什麼關係?”看得出來,她似乎有點醋意。
我悄悄地告訴她說,“她和我的關係,就如我和你的關係是一樣的,不同的是她懷了孕,而你沒有。”
聽了我的話之後,她有點惱火地看著我,突然出腳在我腳背上狠狠地給了一下。我痛得抱住腳在原地蹦跳起來。她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
這丫頭,不愧是當警察的,功夫好厲害。
我好一會才緩過來,滿心窩火,卻無可奈何,隻有開了車離開。
第二天他們飛回國內,我開車送他們去機場,等他們的航班起飛之後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