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鬼市(1)(1 / 2)

從古墓出來的時候我順手帶走了好幾樣東西,起碼我讓紅燭幫我把洞頂的夜明珠都撬了下來,小排骨以這種扒地皮的方式很不恥,據他所說,他們摸金校尉都會很客氣的留上一些給後來的盜墓者。全部拿完墓主會不高興的,我說放屁,墓主都叫我扔下去喂植物了,還有什麼高興不高興。

如果不是因為實在是拿不下,我甚至想要把前廳的玉砌的地板都給刮了,頓時我有種鬱悶的感覺,為什麼不能像遊戲裏麵一樣擁有芥納須彌一樣的戒指手鐲之類,要是我有,我搬掉整座山都有可能。

難怪那麼多人會前赴後繼的選擇盜墓,這發橫財的方式實在是太犀利了,在周均走了以後,小排骨甚至跑到紅色棺木那裏左看看右看看,不過他倒是死心了,能在前麵放上N多美女陪葬的墓主,紅色棺木裏麵居然連根毛都沒有,看了看台子外麵那些爭先恐後想要咬他的食肉植物,排骨兄不得不打消下去一探究竟的念頭。

回到家裏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1點左右,小排骨以晚上沒有車為由,死賴在我這裏不肯走,我把他甩給和尚保管,叫他兩個住一間屋子,因為樓上已經沒有空餘的房間,當然,如果這貨願意幫忙在樓下看場子,我也是很樂意的。

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開始清點財物,為了我的發財計劃,紅燭和和尚都被迫化作搬運工幫我搬夜明珠,回到家以後我把大廳內的所有東西都移到一邊,像先前對付夢貘一樣,隻不過這次的月餅換成了夜明珠。

看著這一堆散發這瑩白光芒的珠子我口水橫流,紅燭捂著臉表示很無奈,而小排骨居然一臉鄙視。

我突然想起這次出門最值錢的東西——白玉璧,照著周均所說,還是什麼鬼器,立馬讓紅燭拿出來,好生觀看。

這東西一放出來我就感覺房間裏麵的溫度降低了好幾度,長生在盒子裏麵發出長鳴以表抗議,它似乎是很排斥這個東西。

璧是一種圓板形、片狀、中部有孔的玉器,《說文》釋璧:“瑞玉,圓器也。”《爾雅》有“肉倍好謂之璧”的說法。肉即邊,好即孔,邊為孔徑的兩倍便是璧。

這塊白玉紋璧也是如此,白玉所成,中間有孔,兩麵都有紋,很小,我估摸著有個透明膠的大小,小排骨告訴我說這上麵的紋是魑紋,魑是傳說中的龍生九子之一,一種沒有角的龍,不過俺這種沒有藝術細胞的人怎麼看怎麼像兩隻壁虎扒在玉璧上麵,俺這種觀點一說出口,遭到所有人員的一致鄙視。

在古代,璧是一種重要的玉器,使用年代之長、品種之多是其他玉器不能相比的。璧有以下幾種用途:一為禮器,周禮有“以蒼璧禮天”之說;其二為佩玉,古稱係璧,《說文》釋“瑋”:“石之次玉為係璧。”以璧為佩飾早在戰國至漢代已普遍風行;其三用作禮儀饋贈之用品;其四是葬玉。已發掘的漢代大墓中都有眾多的大璧出土。

這墓主很有可能是唐代的,可惜也不清楚是哪位大神,衝著墓主是個女人,有可能是大臣或者富商的女兒,不過最大的可能性是皇帝的女兒。

一經回想立馬眼睛放光,吩咐紅燭拿著玉璧,當下就準備殺到鬼市去。

和尚和排骨勸說要休息休息再去,我想想也是,折騰了這麼一整天,都有點受不了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帶著紅燭,和尚還有小排骨準備去鬼市,我們把在古墓搜刮的東西理了理,分裝著好幾個麻布袋,就準備上路了。

鬼市位於人界與冥界的交界處,那裏無論何時天都是個灰黑色,來往人群皆披著長長的灰色鬥篷遮住相貌,麵目模糊。鬼市的擺攤人員大部分是地府裏麵閑蕩的小鬼,賣主可以雇傭它們,以冥幣或者交換作為報酬,一般的凡人都是采用交換的方式與它們進行交易,比如說滿足它們的願望之類。

早上去鬼市其實買東西的人並不多,我主要是想占個有利的位置來擺攤,到了晚上就可以大賣。

由於帶著小排骨,我不得不繞到瘸子齊的店麵那裏,這是一大清早,瘸子齊那個懶鬼還在床上,無奈隻能使勁拍門。

“誰一大清早不讓人睡個好覺啊?”瘸子齊一臉疲憊的打開門,臉上兩個大大的黑眼圈兆示著這家夥昨晚又打牌打了一晚上。

“怎麼,又搞了一通宵啊?”我半倚在門框上:“反正醒了,就開門做生意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