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的那一天終於來到了,我早早的就出了看守所,換上了自己的衣服,隨著押解的警車一道趕赴江下市中級法院。
江下市的中級法院是一座古色古香的老建築,前麵一座老建築,據說是文物,從明朝就有了。那座老建築的後麵,建了一座現代化的樓宇,新樓集中了法院的所有部門。
穿過那座老建築,就好像穿越在曆史的長河中,隻是這個時候,我已經沒有心情去看那些,腦子裏思考的全是開庭的事情。
到了法院,還沒有到開庭時間,我就在羈押室等待著開庭。盡管顧妙瑛會作為專家,對那個青銅鼎重新鑒定,但是我仍然沒有把握她能夠發現那個青銅鼎的破綻。我想,她沒有當初製造假席鎮的老馬,那種聞味就能判斷東西真假的功力,畢竟她太年輕了,而古玩鑒定這東西就是拚的眼力,眼力是年複一年、日複一日,過手真東西得來的。雖然沒有必勝的把握,但是我對於她冒著得罪一批人的風險,來為我做技術顧問很是感動。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直到法警過來壓我去法庭。說實話,這是我長這麼大,頭一次上法庭,而且還是被告人,最要命的不是一般民事糾紛,而是刑事案件,弄不好就真的會鋃鐺入獄。
進了法庭,場景令我有些頭暈,盡管我不是一個怯場的人。下麵的席位觀眾很多,有一些學法律的實習學生;還有一些是古玩界的人,因為感覺這件事新鮮來看熱鬧;還有就是我的親友團,姚盼盼熱切的目光望著我這裏,那老鱉就坐在她的身邊,還有那個黑麵大漢殺手--大軍。
我相信找那些記者不是金素妍指使人幹的,因為自從上次在古墓裏脫困之後,我就相信了她不會在害我。
姚盼盼的臉頰瘦了許多,眼神還是那般楚楚動人,見我出來不由自主的站了起來,眼淚撲簌簌的流了下來,我快走兩步向她那裏奔去,想抓住她的雙手,問她:“這些日子,還好嗎?”
可是我的行進路線剛剛發生偏離,後麵的法警就對我實施了管控,我無奈的隨著他們走上了被告席,站在那裏,眼睛仍然望著她,她也望著我,仿佛間千言萬語,都通過這默默的眼光傳遞著。
法官和書記員,都已經準備好。由主審法官宣布開庭。
法官一共有三人,坐在中間的是主審法官,年紀五十多歲,多年的工作閱曆,令他的目光極為銳利,仿佛目光一掃間就能洞察人的心機,在那正氣凜然的目光咄咄的逼視下,一切的罪惡都將無所遁形。
他的目光掃過我,和我對視片刻,我是無辜的,和他對視著,我相信,我是正義的,目光是澄澈的。
他逼視我良久,才收回目光,整理庭審材料。
他的左右兩邊分別是兩個四十多歲的法官,也是同樣的英氣淩然。
我發覺他們三人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他們的製服幾乎一塵不染,連個人的發型都是一絲不苟,全部都是目光炯炯而富有洞察力。
法官清朗的聲音響起,道:“現在對高懷寶倒賣國家一級文物一案進行庭審。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席位上,一個精壯的漢子起來宣讀道:“被告高懷寶,於末年某月某日收取國家一級文物青銅鼎,並將青銅鼎倒賣給天宇集團,後經天宇集團舉報,對該案件正式立案偵查。經查,高懷寶於末年某月某日在李家村的李尕娃處收取青銅鼎一件。該青銅鼎係李尕娃侄子李春田盜挖古墓所得,後李春田身亡,該鼎由李尕娃整理李春田家中牲口時一並帶走,將該鼎賣給了古董商人高懷寶。高懷寶收到青銅鼎後又將該鼎倒賣給了天宇集團。經過專家鑒定,該鼎係殷商時期三足雷文鼎,鼎腹內有甲骨文十二個字,經確認為國家一級文物。針對被告人,倒賣國家一級文物,違反了刑法及文物保護法,我們對被告人提起公訴。”
法官問我說:“被告人,起訴書中的事實是否存在?”
我說:“存在。”
法官又問:“被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願認罪?”
我說:“當時收那個青銅鼎的時候,我和朋友意見相左,我認為是明代仿商周傳世的物件,所以才進行倒賣,後來我認為該鼎係偽造品。我拒不認罪!”
法官說:“被告不認罪,現在進行訊問環節。”
法官接著說:“現在由公訴人對被告施行訊問。”
公訴人席位上,那個方才宣讀起訴書的漢子,問道:“被告人,你是否於末年某月某日與同伴一起收取青銅鼎?”
我回答:“是的。”
那漢子又問道:“收取之後,你將青銅鼎倒賣給了天宇集團。”
我回答:“是的。”
那漢子又問道:“倒賣前,那尊青銅鼎你並沒有找專家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