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回派出所錄口供(1 / 2)

一片漆黑中,鍾海在慌張逃跑著,他聽到後麵陳漢烈的喊聲和腳步聲,即時更加惶恐,開始加快速度。然而,他再怎麼加速,還是沒能趕得上陳漢烈的速度,陳漢烈跑得像豹子一樣快,很快就追到他後麵。

就在陳漢烈快要追到鍾海的時候,不遠處卻閃起了一道道手電筒的光芒,接著是陣陣吆喝聲。

“你們在幹什麼?別動!”

鍾海聽到這聲音,即時更加害怕,他知道是警察來了。而陳漢烈也立刻意識到,眼前這些穿著整齊製服衝過來的人,正是警察,立刻停下腳步,舉起了雙手。

鍾海也停下來,舉起了雙手。

十多個警察立刻把他們兩個包圍起來,原來,有人在山路上聽到打鬥聲音,立刻報警,這些警察接到警情後,就趕過來,剛好看到了追逐的他們倆。

“都蹲下!別動!”警察們叫喊著,接著,他們發現了鍾海的傷口,立刻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鍾海說:“是我後麵的那個家夥打的。”

陳漢烈立刻反駁:“不,他拿著小刀想刺我,我自衛的。”

警察立刻厲聲喝住爭吵著的他們:“都別吵了,都得帶回去派出所,好好的審問,帶走!”

旁邊幾個警察立刻一擁而上,把他們控製住。

陳漢烈卻極力的掙紮,他叫喊:“警察同誌,我不能跟你們回去,我還有很重要的事要做,我的女朋友李紫薇在這個荒山走失了,我怕她出意外,我要去找她!”

警察說:“這個,我們會派幾個同事在這裏四周搜索的,比你一個人找強多了,你還是好好的配合一下,跟我們回去錄口供吧。”

陳漢烈聽了後,也隻好作罷,任由警察押著他走下山。

到了派出所,陳漢烈把整個過程說了一遍,並且說:“那夥男青年現在已經逃了,但他們跟鍾海是一夥的,是鍾海叫他們把我女朋友劫上了車,你們警方一定要把這夥男青年抓起來!另外,請你們盡力幫我找女朋友!”

就在陳漢烈交待整個過程之後,一個警察走進來,跟審訊的民警耳語也幾句。

那個民警說:“你的女朋友找到了,她受了點傷,現在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陳漢烈一聽,立刻激動地說:“找到她了?她沒事就太好了,我現在就去醫院看她。”一邊說著,陳漢烈站起了身,離開座位。

民警立刻提醒他:“呃?你暫時不能離開的,因為你還涉嫌傷人,現在還未能證實,你是正當防衛的,所以,你還是要留在這裏,配合我們調查。”

陳漢烈聽後,覺得頭腦一片空白,這是他第一次進公安局,他很清楚這次如果被誤判為故意傷人,等待他的將是監獄生活。

他立刻對民警申辯:“警察同誌,我真的是自衛的,是他拿出刀來刺向我,我才會打他的。”

民警說:“放心吧,我們會根據相關的口供和證據來判斷的。”

陳漢烈立刻說:“警察同誌,那個鍾海肯定會胡說八道的陷害我,他一直對我女朋友圖謀不軌,現在他一定會找機會報仇的。”

民警說:“放心吧,我們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在審訊的過程中,鍾海果然編出一個故事,從而陷害陳漢烈,巴不得把他弄進監獄裏。

民警問:“你下巴上的傷,是那個陳漢烈打的嗎?”

鍾海說:“是的,是他打的。”

民警說:“現在鑒定結果還未出來,估計是輕傷。你當時有沒有對這個陳漢烈實施攻擊?”

鍾海說:“沒有!我本來帶他女朋友去玩,也是正常的男女交往。他卻跟來了,一時衝動就打我了,我怕他會把我打死,立刻就逃了。”

民警把他的口供一一記錄下來。

然而,警方最後在現場找到了一把小刀,證實是鍾海使用過的,因為上麵有他的指紋。警方最後判斷是鍾海的口供有問題。

經過一天一夜的審訊,最後兩個被認定,是涉嫌打架鬥毆,由於現場並沒有第三方作證,那夥男青年也一時半會抓不到,證據不足。

就在第二天,警方對他們進行口頭批評教育,然後把他們放了。

為避免他們在同一時間放出去,然後相遇後再次打鬥,警方分不同的時段對他們進行釋放。

陳漢烈被放出來後,第一時間要做的事情,就是去醫院找李紫薇。

他一路不斷急速奔跑,不用多少時間就趕到了醫院,經過詢問,他終於找到了李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