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城。進城的人當初是為了愛,如今逃出去還是為了愛,一曲“遲來的愛”讓逃出圍城的人都找到了借口。
有的人有了這種借口。不惜以身試法,將自己連同國家機密一起迷失:
有的人為肉欲醜態百出。最終弄丟了烏紗帽。
人,竟可以這樣的麼?
在現實中,婚姻的名聲實在無法與愛情相提並論。愛情似乎是永遠為人們讚頌謳歌的主題,情歌唱不完,情詩寫不盡,情話說不夠。
婚姻就沒有那般幸運了,經常遭到人們的諷刺、挖苦、責難和貶斥。美國諷刺小說家比爾斯這樣描述婚姻:“一個小團體,包含一個主人,一個主婦,而且也是兩個奴隸,就這麼兩個人。”希臘哲學家泰勒斯談到對婚姻的態度時說:“年紀少時還不應當,年紀大時已不必要。”空想社會主義者威廉·葛德汶對婚姻抱以反對和否定態度:“婚姻製度就是欺騙製度。輕率而浪漫的男女青年認識之後,隻通過幾次幽會,而且是在令人想入非非的氣氛中幽會的,於是海誓山盟,要永遠相愛。但結果如何呢?他們幾乎毫無例外地處於食言和被欺騙的境地。”大名鼎鼎的英國學者羅素則這樣批評婚姻:“毫無疑問,因為婚姻而拒絕來自他方的一切愛情,這就意味著減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和有價值的人接觸的機會。從最理想的觀點出發,這是在摧殘人生中最美好的東西。”
這些對婚姻帶有詛咒色彩的議論,足以說明婚姻並非為了愛情而產生。愛情為什麼要讓婚姻的繩索套住自己自由自在的雙腳呢?
那麼是否可以說愛情要拒絕婚姻呢?這要看對愛情如何解釋。如果我們能夠同意這樣的說法,也許這個問題並不難回答。
愛情可以分為兩種:浪漫的愛情和現實的愛情。前者是在戀人們之間存在的,是短暫的並且常常帶有虛幻的色彩;後者往往是維係夫妻間關係的紐帶,是持久的,與其伴隨的是平淡的生活現實和必不可少的煩惱。
1.冷漠的婚姻
浪漫的愛情在生活中到處可見,一對男女剛剛墜入愛河之初,這種醉人的浪漫足以讓他們如癡如狂,激動得麵紅耳赤,興奮得夜不成眠。13世紀的理查德·德·福尼維爾這樣詮釋浪漫的愛情:“是思想的放蕩,是熄不滅的火焰,是無休止的饑餓。”心理學家多蘿西·坦諾夫博士則將浪漫愛情稱為“感情癡迷”,並且警告世人,這種感情癡迷會很輕率地導致結婚,而離婚卻是不可避免的。
科學家已經為這種浪漫的愛情找到了存在的依據。浪漫愛情有著明顯的生理表現:心髒急速跳動、臉色緋紅、呼吸急促、手指輕輕顫動,這些症狀和注射了腎上腺素的人出現的症狀是相吻合的。愛情和腎上腺素的相同之處還不止如此。美國紐約州的邁克爾·利博維茨博士的研究表明,愛情與一種特別的化學物質有密切關係。這就是苯基丙胺類的苯乙胺,它具有向身體釋放腎上腺素的能力。愛情所產生的眩暈反應就像苯基丙胺較高而產生的反應一樣,而一旦愛情消失,這種反應也就會終止,人體就會出現各種不適應的反應。他還指出每當愛情瀕臨危機時,有些人就大量食用巧克力,因為巧克力中含有苯乙胺,它可以幫助失魂落魄的失戀者應付類似停止服用某種藥物後出現的種種難以忍受的症狀,這與隱君子戒掉海洛因後需要得到美沙酮的幫助是同樣的道理。
浪漫愛情太熱烈、太火爆了,難以持久。男人和女人都無法永遠維持這種近似於瘋狂狀態的強烈感情,在這點上任何的指天發誓、歃血為盟都無濟於事。學者專家們的研究顯示,這種愛情在蜜月後的六個月至三年就會逐漸消退,無論男女如何努力,也無法恢複到原來剛剛開始戀愛的那種癡迷癲狂狀態。
如果一對男女在戀愛的期間內達到了這種“感情癡迷”的浪漫愛情界限,並且在這個階段結了婚,那麼當這個癡迷期一旦結束,自然就會有一種難以言表的失落感。如果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沒有必要的解救措施,沒有及時對浪漫愛情進行發展,那麼兩個人感情上的疏遠和矛盾就會引起夫妻間的不和與爭吵。假如這個時候又有“第三者”出現,那麼婚姻的帷幕也就會很快落下。從這個角度而言,婚姻確實是浪漫愛情的墳墓,感情癡迷與婚姻的確無緣共處。
婚姻,難道真的已經瀕臨絕境了嗎?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經濟最發達的國家,美國人在婚姻革命的路上走得也最為遙遠。
傳統模式上的一夫一妻製,即一對夫妻生活在一起、共同撫養子女的婚姻形式,在現今美國社會中已不足10%。單親家庭的婚姻形式占到美國現實婚姻中的一半以上。而在這其中又有90%是“母親家庭”。其他像同居家庭、係列婚姻、“兩個世界”婚姻、同性戀婚姻、群婚、開放式婚姻等等婚姻形式已占到美國家庭數目的40%左右,並且還有增長的趨勢。
中國的國情不同於美國,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在婚姻製度和習俗上機械地仿效美國。但是,婚姻作為一種人類的文化現象,在許多方麵具有共通性,往往會出現殊途同歸的驚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