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欲壑與情人(4)(1 / 3)

每當丈夫們受到荷爾蒙周期性的逼迫時,他們就對妻子說,這是因為愛情,而很少考慮過妻子並不是一個可隨時拿來應急的工具,她像他一樣也是個人,她也有著生命的周期性。在丈夫想要她的時候,她可能正處在生命的最低潮,沒有一點對性欲的要求,但她卻不得不為了滿足丈夫的“內急”而充當一個“出口”的可悲角色。因為不僅做丈夫的認為婚姻製度賦予了他可以隨時進入妻子體內的權利,而且連妻子們也認為她應該像個木偶一樣躺在床上任憑丈夫擺弄。而獨身生活卻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你不必再為婚姻製度賦予你的責任去充當一個免費妓女的角色。這就讓雅從盡義務中解脫出來,雅不必再背負著這麼一個沉重的心理壓力了。

解除了心理壓力後的雅又該怎樣解決獨身生活中的性問題呢?

雅願意為自己尋找一個誌同道合的性夥伴,但卻不會與他朝夕相處在一起同居。她害怕再一次陷入感情的深淵中不可自拔。一個女人一旦對某個男人動了真情,即使不結婚她也會為了這份感情去做傻事,可她要獨身的目的就是不想再讓自己做傻事了。她不想再為了某種責任去單方麵滿足對方的欲望了。何況不定期地見麵從美學意義上講具有“小別勝新婚”的激情,他們之間的關係是完全平等的,他們隻是一對說得來的性夥伴,他們隻是為了解決生理與心理要求而不定期聚在一起。這樣的好處是雙方都保持著一種客氣,都相互尊重,誰也不會像丈夫或妻子那樣撕下臉來去顯示他們人性的惡。

對等的性關係

一個女人在性關係中如果有做妓女的感覺,那是由男人的“嫖娼”行為造成的,而男人們的嫖娼行為都是出於對女人角色的蔑視;換句話說,由於女人在性愛中無法獲得被充分尊重的感覺,所以她們就有了做妓女的意識。這種意識還來自丈夫總是不由分說地隨時占有妻子的行為;而半同居式的獨身生活卻不會讓女人麵臨著這樣一個尷尬的角色體驗。因為性夥伴之間並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他們隻是出於彼此的好感和需要走到一起的,雙方都擁有充分的自主權,在性愛方麵都有要求做或不做這種事的自由權利。特別是當女方並不想做這種事的時候,她就可以不必出於妻子的義務而去扮演奉獻者,而對方也不存在強迫女方接受他的可能。這樣一來,性愛完全變成了一種因心理與生理需要而進行的行為,雙方始終都可以在身心處於最佳狀態的時候去做這種事,這就使性愛的質量有了保汪,而且雙方都能從中獲得最滿意的結果。

在這樣的性關係中,雅不會感覺到自己是在扮演妓女角色,因為這是“我需要”,而不是過去的“他需要、我配合”而進行的。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我需要”體現了自己作為一個“人”對生理感覺的自主權,而“他需要、我配合”則體現了自己隻是一個工具的角色,這個被動而不自願的角色是由婚姻賦予的。因為妻子拒絕丈夫在這方麵的要求,就會導致夫妻之間感情的冷漠——一般的丈夫都會因為遭到妻子的拒絕而懷恨在心,時間長了,自然就會由此引起關係緊張,所以做妻子的一般都會為了維護夫妻關係而不得不經常違心地去做這麼一個工具的角色。獨身生活的性自主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而且,如果你的性夥伴因為你的需要而主動來配合你的話,你在心裏甚至還會產生一種支配對方的感覺,這種感覺會增強女人在性愛過程中的自信度,保障每次性生活的滿意度。